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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防止執法踢皮球要依法問責

張智全

2015年06月09日09:44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防止執法踢皮球要依法問責

這種隔靴搔痒式的問責,自然難以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不僅難以根除行政執法中的踢皮球現象,而且還會因為陷入惡性循環進一步加劇踢皮球式執法的蔓延

南京市日前出台《聯合執法工作規則》,通過建立聯合執法制度、制定聯合執法目錄,在工作中力推聯合執法、明確執法責任,防止行政執法部門“踢皮球”現象(6月8日《人民日報》)。

所謂行政聯合執法,是指在涉及多個執法主體和執法對象時,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聯合成整體,就法律法規的實施予以落實。聯合執法的最大優勢在於能夠破解執法管轄邊界交叉、重疊等實務難題,避免重復執法或多頭執法,有利於提高執法效率。然而,理想豐滿現實骨感,實踐中本應提高執法效率的行政聯合執法,卻一再上演踢皮球的游戲,不僅有違其本意和初衷,而且無休止的扯皮推諉導致執法不作為愈演愈烈。既使百姓寒心,又使政府公信力受損,害莫大焉。

南京市出台聯合執法工作細則,對於革除行政聯合執法中相互踢皮球的沉疴痼疾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值得期待。

一掌獨拍,雖疾無聲。行政聯合執法踢皮球,從表面上看,是因為職責不清所致。由於職責不清,某些行政執法部門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懶政思維影響下,難免打起“小九九”,盡其所能推諉責任,甚至還堂而皇之地以相關規定不甚明確為由,最大限度地為自身執法的不作為而辯解。

不可否認,行政聯合執法涉及多個執法主體,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加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十分縝密和完善,“公婆之說各有理”的現象也的確存在,但這畢竟是個別現象,說其是行政聯合執法中踢皮球的症結所在,未免過於勉強。究其實質,筆者以為,還在於法律問責的措施和力度不夠。在法律問責不能完全到位的情況下,無論採取何種強有力措施,均不能達到杜絕推諉扯皮、提高執法效率之目的。

沒有法律問責,行政聯合執法勢必難以有序進行。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對行政執法中踢皮球等不作為行為作出了明確而又具體的問責規定。然而,規定是一碼事,落實又是另一回事。令人遺憾的是,如此明確的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往往變味走樣。

一個不爭的現實是,在相關行政執法人員出現踢皮球等不作為甚至瀆職、玩忽職守行為后,相關職能部門對執法人員的違法違規之舉,往往在較長時間、較大范圍內都難以發現和糾正。不少職能部門本位思想嚴重,對踢皮球式執法人員的處罰往往停留在行政問責層面,有的甚至是“皮鞭高高舉起又輕輕放下”,連行政問責都不願啟動,法律問責更是少之又少。通常情況是,隻有當踢皮球不作為行為造成的后果相當嚴重、影響相當惡劣並被相關媒體披露后,才有相關責任人被查處。

很明顯,這種隔靴搔痒式的問責,自然難以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不僅難以根除行政執法中的踢皮球現象,而且還會因為陷入惡性循環進一步加劇踢皮球式執法的蔓延。盡管用法律制裁相關責任人並不是問責的目標,但卻是問責的焦點。因為隻有依法懲治踢皮球式執法的責任人,才能形成依法問責的法治思維,扯皮推諉等不作為執法行為才會得到有效遏制。

由是觀之,防止行政聯合執法踢皮球,功夫不僅僅在“詩內”。在明確責任、完善制度、確保機制長效的同時,強化法律問責更為重要。實踐經驗一再証明,隻有以法治思維問責踢皮球式的執法不作為,責任人為此承擔應有的法律后果,才能起到令行禁止的良好效果。沒有法律問責的兜底保障,制度不論多麼完善和嚴密,終究都會淪為稻草人和橡皮筋,中看不中用,甚至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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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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