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法制日報:彩票審計應先公開再整改

張海英

2015年04月27日16:2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彩票審計應先公開再整改

雖然2001年印發的《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准則》專門規范了審計結果發布事項,但這些規則中的規定過於簡單和籠統,導致審計結果公開與公眾期待有一定距離

審計部門自2014年11月對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彩票資金進行專項審計,截至今年初結束,並未公開審計結果。據悉,有的地方彩票發行機構在“看到”審計反饋的問題后,要求員工上繳此前獲得的獎勵等資金。而民政部則宣稱已經完成整改78%(4月25日《中國經營報》)。

我國彩票銷售已過萬億元,資金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公眾顯然很關注。在輿論追問彩票資金“錢去哪兒了”后,審計部門立即啟動審計——據說臨時追加審計彩票,獲得輿論普遍肯定。然而,審計結束之后,被審計機構與其主管部門已經根據審計反饋進行整改,但審計結果至今沒有向社會公開。

彩票審計結果是否會公開?答案不外乎兩個:要麼公開,要麼不公開。從以往情況來推測,應該會公開這次彩票審計結果,理由有二:一是公開審計結果早已成為一種常態和慣例,不應該有例外﹔二是公開彩票審計結果不僅是保障彩民知情權,更是在塑造彩票公信力,所以有必要公開。

也就是說,彩票審計結果公開只是時間問題。但在筆者看來,早公開與晚公開有本質區別。早公開,說明有關方面更為尊重公眾相關權利,也有利於整改。而晚公開雖然也是公開,但公開效果會打折扣,因為公眾不能及時了解審計情況,就無法監督有關方面進行整改。

從以往情況來看,審計結果與整改結果往往一起發布,即審計公告上既能看到審計結果也能看到整改結果。這種做法的好處是,能夠完整呈現最終結果,以便公眾放心。但弊端也很明顯,由於審計結果公開不及時,公眾無法監督整改過程,整改就可能成為有關部門的“獨角戲”。

在筆者看來,所有涉及公共資金的審計結果,不但要公開,而且要早公開,審計結果與整改結果不妨分開公布,先公布審計結果,既讓公眾感到自己的知情權受到充分尊重,也便於公眾監督整改情況。盡管整改是有關部門的責任,但公眾也可以發表意見。

眾所周知,公眾監督幾乎無處不在,監督成本最低,監督效果最好。讓公眾監督整改過程,可以彌補內部監督不足,整改效果隻會更好。缺少公眾監督的整改,等於是關起門來整改,透明度不夠的整改過程就會引發某些擔憂,例如,整改過程是否嚴格依法辦事?

按理說,被審計機構與公眾擁有平等的權利,都應該在第一時間了解審計結果。然而,從現實來看,大多數時候,被審計機構先了解審計結果,然后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來整改。而公眾卻成為“后來的知情者”,不免會疑惑不解甚至會失落失望。

雖然2001年印發的《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准則》專門規范了審計結果發布事項,但這些規則中的規定過於簡單和籠統,導致審計結果公開與公眾期待有一定距離。盡管審計法第36條規定:審計機關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但規定較為模糊,指導性、強制性、規范性不夠。

筆者建議,既要完善審計法,明確審計部門有義務公開審計結果,也要修改《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准則》,對簡單、籠統的規定進行細化,尤其要明確審計結果在第一時間公布,向被審計單位通報的同時也向社會公布,讓公眾參與到對審計結果的整改過程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