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引領和保障。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對吉林省來說,就必須把全面依法治省作為推動全面振興發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的法治保障和有力支撐,扎實做好建設法治吉林的各項工作,把各項事業納入法治化軌道。隻有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才能實現社會安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才能更好地謀劃發展、推動發展,才能營造從嚴治黨、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今年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開局之年,要貫徹落實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施意見》,切實增強依法治省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要按照黨中央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加快建設法治吉林﹔要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地方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地方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要堅持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要全力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監督司法活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要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准,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要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推進依法治省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全面依法治省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干部要增強憲法和法律意識,牢記法律紅線不可碰觸、法律底線不可逾越,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帶頭樹立法治思維,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要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要健全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規劃,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將法律知識培訓納入“吉林省領導干部網絡培訓學苑”計劃,建立處級以上干部任職期間法律知識測試制度﹔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切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法治建設的特點和規律,自覺從全局的視野,把全面依法治省與全面振興發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緊密結合起來,既注重長遠謀劃設計,更著力實現重點突破,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努力在推動依法治省、建設法治吉林上干在實處、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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