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軍
說起官員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在國外相當普遍,在我國也不是新事物。自1995年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認真落實完善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而真正給這項制度裝上“牙齒”發揮威力的,是2013年開始實施抽查核實后顯現的,成為從嚴管理干部的“殺手锏”和防止帶病提拔的“二維碼”。
符合國情。同樣是官員個人事項報告,無論是從申報內容還是申報主體來看,都有著明顯的差異。國外需要申報的范圍往往局限於高級官員,而我國自古有“郡縣治、天下安”的理念,縣級干部雖是“七品芝麻官”,但在國家組織結構中處於關鍵地位,是我們黨執政治國的骨干力量。基於這種考慮,我國的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就明確規定從縣處級這個層面開始執行,2014年就有150萬名干部報告個人事項,其總量遠遠超過其他國家。應該看到,我國地區差距大、發展不平衡,在推行官員財產公開方面還不能一刀切,雖然不能像有的國家那樣直接實行財產公示制,但很多地方試行新任官員個人事項公示制度,其中就包括財產情況,為推行干部財產公開制度探索有益經驗。
適合黨情。在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四大考驗”和“四大風險”,加強自身建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十分緊迫。黨要管黨,關鍵是要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首要的是從嚴治吏。不可否認,一些地方對干部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比較突出,腐敗現象沒有得到根本清除,帶病提拔問題始終存在。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中央舉起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這一利器,從嚴從實加大核查力度,將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把重點核查擴大到“凡提必查”、“凡動必查”。這種由組織部門牽頭、整合多個部門力量統一行動的核查,在國外是沒有的。不僅如此,從中央到地方都十分注重強化結果運用,對不如實報告或者隱瞞不報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任用。像這樣把核查結果與提拔使用直接挂起鉤來的剛性要求,在其他國家並不多見。
順應民情。吏治腐敗是最大的腐敗。選人用人歷來為社會普遍關注,群眾對干部工作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的要求越來越高。從民意的反饋來看,廣大群眾對“一家兩制”的貪官、“身在曹營心在漢”的裸官、“邊腐邊升”的病官十分痛恨。面對社會的關切和群眾的期盼,中央規定領導干部不僅要報告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家事”,還要報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投資方面“家產”,就是要對干部進行一次全面的“廉政體檢”。通過嚴格細致的核查和分析,從中看出一個干部是否忠誠老實、是否清正廉潔、是否遵規守紀,從而為加強干部監督點亮“探頭燈”,為從嚴管理干部念牢“緊箍咒”,為防止帶病提拔構筑“預警器”。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過:“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著才知道。一個國家的發展道路合不合適,隻有這個國家的人民才最有發言權。”同樣道理,落實從嚴監督管理干部的要求,就要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把“嚴”和“實”的要求貫徹到干部隊伍建設的全過程和各環節,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提供堅強組織保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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