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主席提出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確立了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戰略方向、重點領域和主攻目標,開辟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新境界,也為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提出了更高要求,指明了前進方向。
我軍是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軍隊,黨的方向就是軍隊的方向,黨的任務規定軍隊的使命。“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既是實現強軍目標的強大思想武器,又是行動綱領﹔實現強軍目標,則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為其提供安全保障。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處於統領地位的戰略目標,而在國防和軍隊建設中,強軍目標同樣具有總綱總領作用。如果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向的是中國夢,那麼實現強軍目標指向的就是強軍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強軍目標,體現著富國與強軍相統一的要求。沒有國家的富強,強軍就無從談起﹔沒有強大的軍隊,國家安全和發展也無法保障。
現在,我們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前所未有地具有實現這個目標的能力和信心。同時,我們越發展壯大,遇到的阻力和壓力就會越大,面臨的外部風險和挑戰就會越多。這是我國由大向強發展進程中無法回避的挑戰,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繞不過的門檻。因此,實現強軍目標,建設強大軍隊,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內在要求,是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選擇。我們一定要深刻認識實現強軍目標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作用,把握好難得的歷史機遇,以強烈的使命感和隻爭朝夕的精神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把軍隊搞得更加強大。
實現強軍目標,是一項開拓性的偉大事業,是一場具有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實踐,艱巨性、復雜性不言而喻,不可能一帆風順,必須直面困難和挑戰。隻有全面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消除軍隊長期積累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才能為實現強軍目標提供強大動力和體制機制保証﹔隻有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強化官兵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推動治軍方式的根本性轉變,才能為實現強軍目標提供健全的法治體系和良好的法治環境﹔隻有大力加強軍隊黨的建設,革除作風之弊,清除行為之垢,堅定理想信念,鑄牢聽黨指揮這個強軍之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才能為實現強軍目標提供堅強思想保証和組織保証。
大方略呼喚大擔當,大擔當支撐大使命。我們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上來,牢記強軍目標、堅定強軍信念、獻身強軍實踐,銳意進取、砥礪奮進,以共同之奮斗實現共同之目標,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力量保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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