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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時報:法治新常態 戰略新要求

徐偉新

2015年03月16日09:54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法治新常態 戰略新要求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開啟了中國法治新時代。今年2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可以說,全面依法治國正在步入快車道,正在進入新常態。
  新常態下,全面依法治國對構建當前中國發展的總體格局和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國是堅實保障,是制度性基礎。法治鞏固改革成果,為改革順利推進保駕護航。法治是黨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是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從嚴治黨從根本上要靠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沒有全面依法治國,我們就難以治好國、理好政,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就不能有序運行,人民追求幸福安寧、當家做主的權利就難以落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國夢的偉大目標就會落空。站在歷史的新起點上,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進深化改革新常態,堅持從嚴治黨新常態,除舊立新,我們更加需要法治的力量。
  適應法治新常態,首先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理念,使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是新常態成為穩定態,把全面依法治國落到實處的關鍵所在。各級領導干部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斷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形成法治思維,自覺依法辦事,帶頭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做“法治中的人”。
  推進法治新常態,必須努力破解法治不彰難題,確保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長足進步,但在現實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還比較突出,有的領導干部習慣於人治思維、迷戀以權代法,甚至徇私枉法,“法治不彰”是一道亟待破解的難題。要加快建設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要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
  鞏固法治新常態,必須在全社會大力培育法治精神,弘揚道德正氣。盧梭說,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隻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在行為上遵守法律。一個不相信法律,或把法律隻作為“人治中的法”的社會,不是法治社會。法治精神的培育,要靠道德的滋養,法律的有效實施有賴於道德的支持。法律是底線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情況下在道德的范疇內規范自己,法律則是對違法的少數人有效。如果抽去道德的約束和基礎,法律就變得脆弱,甚至不堪一擊。法德兼備,是中國文化富有特色的生存智慧。要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使法律和道德在國家治理中共同發揮作用。
  引領法治新常態,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有一個方向和道路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一定要做到清醒、自信、堅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要正確認識黨和法的關系,堅決破除“黨大還是法大”的迷思,以理論上的清醒保証政治上的定力,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黨領導立法、黨保証執法、黨支持司法、黨帶頭守法,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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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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