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西奇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消息顯示,受到集中燃放煙花爆竹的影響,18日夜間至19日白天,全國201個城市的空氣質量超標,其中40多個城市空氣為重度污染。(據新京報)
18日一早,北京城還是陽光明媚,空氣質量為一級優水准。而到了19日1時,北京空氣質量實況圖上已是一片警示性的紅褐色和紫色。由此不難推斷,全國201個城市的空氣質量超標,40多個城市空氣為重度污染,的確與這聲聲爆竹脫不了干系。
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中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等多項污染物的濃度都會產生明顯影響,污染物的瞬時濃度會達到極高水平,尤其在不利於擴散的天氣條件下,影響更為顯著。因此,每當空氣質量不佳時,煙花爆竹總會被拉出來批斗一番。
一邊是延續千年的傳統風俗,一邊是對新鮮空氣的現實期盼。在這麼一種語境下,與其揪住煙花爆竹不放,不如盡快將污染責任厘清。否則,不分青紅皂白地把空氣重度污染屎盆子,一股腦地扣在煙花爆竹的頭上,恐怕就有失公允了。
其實,圍繞煙花爆竹的放與不放,近幾年可沒少打口水仗。誰對誰錯暫且不論,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是:燃放也許會加劇一時一地的空氣惡化,但禁放也並非就能保証空氣天天優良。也就是說,燃放煙花爆竹不該為空氣重度污染擔主責。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這裡的人人不僅指個體,還包括眾多的企業。當氣象條件不宜燃放煙花爆竹時,少放或者不放理應成為我們的自覺。而更為重要的,加大對企業的監管,倒逼排污大戶切實盡到自己的責任,才是避免環境污染最該盯緊的事。
一言以蔽之,為了藍天白雲常在,我們不反對限放甚至禁放煙花爆竹,可前提是,絕不能讓企業置身環保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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