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陝西、北京、吉林、廣西、湖北、上海6省市公布了2014年“擬提拔干部人選”的抽查核實查處情況。其中,北京市委組織部此前通報3名不如實申報的擬提拔干部人選,在區縣領導干部調整中被停止提拔任用﹔上海暫緩使用2人﹔吉林對1名擬提拔為省管干部的考察對象因瞞報個人有關事項被取消提拔資格﹔廣西通過抽查核實,已將6名發現有問題的處級干部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調查,在領導干部中產生了很大震懾。(2月8日《北京青年報》)
11省市區公布個人事項抽查情況,6省14官員因瞞報個人有關事項提拔落空,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但是,官員瞞報個人事項不能止於無提拔,尤其要以瞞報的個人有關事項作為線索,查清楚瞞報的個人事項背后有無違紀違法行為,嚴懲腐敗分子。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官員個人財產公示是遏制腐敗的撒手锏。2010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指出“領導干部應當報告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八個方面的事項,以及收入、房產、投資等六個方面的事項”。官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就是未實施的官員個人財產公示制度的先手棋,能夠讓官員自覺接受內部監督。
官員應該主動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確保內容真實准確。一般來說,如果官員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沒有見不得陽光的東西,就不必瞞報﹔如果官員沒有違紀違法行為,就可以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可見,官員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確實值得懷疑。
中組部印制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顯示,抽查核實的個人事項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領導干部個人以及子女的婚姻、出國等方面情況﹔另一部分主要是財產方面的情況,比如房產、工資、收入等。
因此,各級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一定要加強對官員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及時發現隱瞞不報和虛假報告的情況,把瞞報的個人事項作為查辦案件的線索,嚴厲打擊官員違紀違法行為。否則,官員瞞報個人事項隻止於無提拔,官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就會隱瞞不報或虛假報告,就會失去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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