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貪”字是今天的寶貝,明天不一定是你的﹔“貪官和貪財就是棺材,隻能是死路一條”﹔幸福是什麼?監獄裡沒有親人,家裡沒有病人……3日,南京市召開第十三次紀委第五次全會,該市新任市委書記黃莉新在大會上發言,以直白語言警戒該市官員干部切勿貪腐。(2015年2月3日中國新聞網)
我們都知道,古人早就留下過這樣的告誡:“有欲甚,則邪心勝”、“欲熾則身亡”、“禍唯生於邪心,邪心誘於可欲”、“無欲則剛、欲盛方寸亂”。“貪欲”是人生的一大天敵,如同洪水猛獸般一直與人類相伴,來來去去,揮之不去。古往今來,有多少貪官為之前“腐”后繼、繼往開來。貪色、貪食、貪功、貪利、貪圖享受、貪污受賄、貪贓枉法……深陷於“貪欲”之中而不能自拔,最終在“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事實面前,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規律面前,毀於一旦。
特別是人的欲望就像一口通向大海的深井,永遠都填不滿。縱觀近幾年查處的所有落馬貪官,雖然級別高低不同、犯罪手段各異,但歸根到底,無一例外都是輕則身陷囹圄,重則丟掉性命,可謂是貪財者身敗、貪權者權丟、貪名者名裂、貪色者家散。故古人總結說:“禍莫慘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貪如火,不遏則自焚﹔欲如水,不遏則自溺”。而今人則給出更為形象的比喻:貪猶如刀刃之蜜,雖能求得一時之甜,卻有截舌之患,給我們的警示是:權力與金錢相結合,自然會孵化出許多害人的毒蛇。自古以來,位高權重者死於寒冷飢餓者常無,但死於貪權、貪財者常有。權力可以用來行善,也可以用來作惡﹔可以用來謀公益,也可以用來求私利。濫用職權,貪婪地追求金錢,不擇手段去得到,這無異是在一磚一磚地給自己鋪設監獄之路,無異是在一鏟一鏟地為自己挖開地獄之門。
也正因如此,筆者認為,南京新任市委書記黃莉新的“貪官和貪財就是棺材”之解,令人感慨,引人深思。正像報道所言,新書記的妙語新“解”漢字受到旁聽全會的網絡微博廉政觀察員網絡直播熱議,贊其深諳傳統文化的朴素道理。據全程旁聽的網絡微博廉政觀察員介紹,黃書記在講話中多次以直白語言闡述腐敗,警戒在場官員干部切勿貪腐,鮮活幽默之余,讓聽眾印象深刻。
在筆者看來,籠中的鳥兒就是為了幾粒米失去了整個天空,嗜酒的猩猩也總是抱著僥幸的心理而醉酒被捉。英國作家羅•勃朗寧說過,“一個人一旦打響了征服自我的戰斗,他就是值得稱道人。”大哲人丁尼金說“唯有自律,能把自己引向最光明的王國。”黨員干部要想不成為“籠中的鳥”、“嗜酒的猩猩”,就必須深刻領悟“貪官和貪財就是棺材”的哲理,不管自己身處何種職位,都要時刻審視自己的內心世界和行為,時刻從內心深處提醒和告誡自己,不給別人一點送禮的由頭,不讓自己有半點腐敗的念頭,讓正確的思想深深存於心底,讓堅定的理想引導自己的人生軌跡,不取不義之財,不貪不義之利,不做不潔之事。否則,就會因小失大,毀了自己的清譽,壞了家人的名聲,丟了妻兒的臉面,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和人生,成為“貪官和貪財就是棺材”的最好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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