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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轉校風波,蕩出教育不公的社會現實

徐刈

2015年01月29日15:4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媒體曝光湖南大學一次性接收17名外校碩士生轉入該校就讀,他們從排名低於湖南大學的吉首大學、湖南農業大學等校轉出,公眾質疑存在“暗箱操作”和腐敗問題。湖南大學通報,決定撤銷同意這17名外校研究生轉學的決定,並啟動調查追責程序。(人民網,1月27日)

一直以來,教育都牽動著國民的敏感神經,教育公平都是人們孜孜不倦談論的話題。時至今日,我們處處講公平,可是什麼時候能夠實現真正的教育公平?這似乎又成了一個得不到回音的“傻帽”問題。可是回到上述事情本身上,又怎麼不令人憤懣。

轉學過程手續齊備,程序合法。卻又在東窗事發之后馬上撤銷同意書,如此朝三暮四,性情不定,讓人情何以堪?從普通院校轉學到了211、985重點院校,如此“大躍進”式的轉學,竟然未經選拔、未經公示。轉學事件的背后是不是又存在什麼“貓膩兒”?還未等這件事徹底發酵,湖南大學居然不攻自破的以撤銷同意的行動來將大家的猜測坐實,其背后的教育體系腐敗暴露無遺。再順藤摸瓜,也就不難想到后面“不適應山區氣候”“方便照顧老爹”“對油畫過敏”“飯菜太辣”這樣的奇葩理由的出現了。

這樣暗渡陳倉的轉學理由,其始作俑者實在應當追溯到教育部指定的行文法規,對學校實行高矮層級劃分。《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為轉學留出了政策空間: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我們可以發現“特殊困難”其實是相當模糊的,缺少參照標准和審核明細。此次事件正好折射出現階段中國教育體系中的不平等現象,正是對學校實行“三六九等”的劃分,成為了教育腐敗、教育不公的有力推手。

其實,國家最初確定“985”“211”,目的很純粹,僅僅是為了讓一部分學校先強大起來,再帶動其他學校共同發展,這就如同中國經濟一樣,兩極分化越顯嚴重。政策的過於傾斜,導致教育資源過度集中於“985”、“211”。雖然教育部已三令五申招聘單位不得以“211”“985”來篩選學生,實際上的招聘形勢仍然未得到根本改觀。

我們所努力奮斗的社會是一個共產主義的大同社會,教育要實現共享、平等,讓每一個人享受到符合自身需要的教育。

為此,筆者以為教育部門應當對高等教育結構進行調整規劃,對教育資源實現有效配置,同時也應當從制度設計層面查漏補缺,明晰標准,堵住漏洞,加大公示與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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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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