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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隨官走,貪官為何愛收老朋友的錢?

謝啟東

2015年01月27日17:0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月16日,備受輿論關注的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一審在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回過頭來看,我的主要問題發生在一個20多年的朋友圈。”在法庭作最后陳述時,季建業“總結”道。伴隨季建業升遷的是與其關系密切的政商朋友,他升遷到哪裡,商人就跟到哪裡。

季建業懺悔說“回過頭來看,我的主要問題發生在一個20多年的朋友圈。”這對於季建業來說是慘痛的教訓,對於為官者來說就是警鐘。

透過季建業腐敗案,我們會發現,他在那裡為官,其商人“朋友”就跟在那裡,這就是典型的“商隨官走”。他的這些商人“朋友”利用他手中的權撈錢,他又從其商人“朋友”處收取好處費,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季建業的九成受賄來自其3名商人“朋友”,就是最好的例証。

其實,“商隨官走”就是官商勾肩搭背的主要表現形式。但是,招商引資又常常成為“商隨官走”保護傘,官員可以堂而皇之地用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為其商人“朋友”開綠燈,濫用權力幫助商人“朋友”賺錢,甚至不惜違法犯罪。如,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從收最好朋友陳春章的錢開始,打開貪欲大門,先后10次收受陳春章人民幣394萬元。縱觀我們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商隨官走”式腐敗案確實不少。

官員貪腐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受賄索賄。官員受賄主要是來自那些商人“朋友”和下屬的行賄,官員索賄的對象主要是商人。無數腐敗分子的貪腐路都已經証明了這一點。要知道,每位為官者都知道受賄就是違法犯罪﹔貪官們也知道給自己行賄的人越少,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小。於是,貪官都喜歡商人“朋友”跟著自己賺錢,既不要考驗他們對自己的忠誠,又不用擔心他們不懂“規矩”。顯然,“商隨官走”也為腐敗埋下了伏筆。因此,“商隨官走”隱藏的問題不可小覷。

習總書記指出“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因此,為官者要牢記習總書記“官商不要勾肩搭背”的告誡。

各級紀檢、檢察部門不要忽視官員的朋友圈,尤其要高度警惕“商隨官走”現象,要把“商隨官走”作為查處腐敗分子的線索,查清楚“商隨官走”中是否存在腐敗現象,嚴厲打擊“商隨官走”式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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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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