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以罰代管”的教育手段何時休?

天澤

2015年01月27日15:0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宿鬆縣涼亭中學高二(2)班有55名學生,1月20日,班裡25名學生接到班主任吳某通知,要求他們春季入學時,交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違紀保証金”。該做法被質疑“亂收費”,吳某則稱這麼做是因為學生太難管理。對此,宿鬆縣涼亭中學校長賀金東表示,這是違背教育原則的,“以罰代管”的行為不合理。(1月26日 新華網)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管理學生本無可厚非,但最近出現的“以罰代管”的教育手段實在荒謬至極。因為“學生太難管”,就收取學生家長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違紀保証金”,是重蹈了“以罰代管”的覆轍。對此,筆者想問,此種違背教育初衷的教育手段何時休?

“以罰代管”的教育效果適得其反。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其身心發育還不成熟,用罰款的手段試圖避免學生犯錯不僅起不到管理學生的作用,還有可能造成學生的心理壓力,不利於學生的成長。

“以罰代管”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行政處罰法》規定,學校的罰款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收取學生“違紀保証金”的教師吳某不僅無視法律規定,還在未獲得學校領導首肯的情況下擅自行動,此種試圖逾越法紀的行為不隻違背了教育原則。

“以罰代管”凸顯教育無能。曲阜師范大學唐愛民教授說,“罰款是最偷懶的一種方式,也是一種無效的方式,也是教育無能的一種方式。”的確如此,“以罰代管”的教育手段未免太過簡單粗暴,眾多學生違紀,也是班主任管理上的失職,所謂“學生難管”更是教育懶政的托辭。

教育是一門藝術,需要講求方式、顧及效果。“以罰代管”不僅無法讓學生樹立良好的人格,也無法讓管理者更具有素養。關於“以罰代管”,教育部門不能坐視不管,應促使學校的管理回歸教育正軌。同時,作為教師,應關注學生的個性心理需求,以人性化的激勵措施激發學生內心真正的自主學習和自律意識。

“教師當然須教,而尤宜致力於導”。教師是祖國“花園”裡辛勤的“園丁”,隻有引導“花朵”面朝“陽光”,未來才會更有希望。莫讓“以罰代管”的粗暴手段摧殘了欣欣向榮的“花朵”。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黃策輿、謝磊)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