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湖南省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因貪腐被查后,竟反問:“我當村干部不就是為了撈兩個嗎,這怎麼還違法了?”如此大言不慚,道出了村官貪腐問題的嚴重性和基層治理中法治觀念的缺失。(1月18日《人民日報》)
隨著城鎮建設和交通道路的擴展,拆遷征地補償資金流量大,各種惠農強農政策給予的補貼不少,村集體經濟也不斷壯大,不少村干部抵制不住誘惑,貪腐現象頻頻發生,涉案金額千萬或億元的大案也不少。
據介紹,湖南湘西嚴查涉及農村“三資”的違法違紀線索745件,移送司法機關11人,共收繳違法違紀資金1743.91萬元,退還集體資金1280.59萬元﹔遼寧省昌圖縣兩年共處分295名村官﹔2014年4月至10月底,陝西高陵縣發生在農村干部中的98起違紀違法案件,有85起都與農村“三資”有牽連﹔河南省息縣周大樓村周世海、時基強等4名村官集體貪腐﹔在網上搜索會有很多這樣的案例。村干部違法犯罪高發,值得警惕。
吉首市因貪腐被查的那名村干部說“我當村干部不就是為了撈兩個嗎,這怎麼還違法了”,充分暴露了他的貪婪,暴露了他法律知識缺乏和法律意識淡薄,同時,也暴露了當前一些村干部認為自己不是國家干部,有當村干部就要撈的思想。
為什麼村干部違法犯罪會如此嚴重?究其原因,一是有部分村干部很貪婪,法律知識缺乏和法律意識淡薄﹔二是有部分村干部當村干部的動機不純,就像那位說“我當村干部不就是為了撈兩個嗎”的村干部一樣,有了這種想法,就已經為貪腐埋下了伏筆﹔三是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三務”公開不到位,監管缺失。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暨第二批部署會議上同樣語重心長地強調,“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村級班子是黨與人民群眾聯系的橋梁和紐帶,直接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關系到黨的執政基礎。
在打虎拍蠅反腐敗的高壓態勢下,我們千萬不能放鬆對村干部的監管,尤其要針對村干部違法犯罪高發的主要原因,採取切實管用的措施:一要執行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要選對人,用好人,要選舉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人當村干部,決不能讓那種“當村干部就是為了撈兩個”的人混進村干部隊伍﹔二要認真抓好村級“三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三要實行村級財務鎮管,做到監管到位﹔四要加強制度建設和村干部的教育培訓,既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又要強化村干部思想、法律、廉政方面教育,提升村干部的素質,培養自覺抵御腐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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