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明
隨著各級政府部門加速簡政放權,一大批審批事項被取消或下放。然而,一些擁有特殊利益關系的“紅頂中介”機構卻悄然換“馬甲”,改“面子”不改“裡子”,從政府手中接過認証、審查、評估、收費等審批權限,蠶食簡政放權改革紅利。(1月22日新華網)
審批權一批一批的公榜取消,按說辦事效率更高,收費相應減少,可是辦事仍然不易,尤其是不少收費不減反升。說明取消審批權這一利好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一些部門通過其它的方式進行抵制和消化。
已經取消的審批權,明的來說,誰也不敢公開的讓其“死灰復燃”,而暗的進行轉嫁卻有多種辦法:可以以政府“不包辦”為名,將行政審批權托付給中介﹔也可以向社會力量買服務為名,讓其它社會組織進行承接﹔而更直接的是,設兩塊牌子延續,如:房產局又可設房地產交易中心,“無房証明”費房產局不能收,而地產交易中心卻名正言順的可以收。審批權力轉移,政府部門從前台走向后台,實則上還是牢牢的把握著權力這個柄,而且收起費來更為順手,行政收費可以變成經營性收費,即使是有人查,也可以此進行辯解。
中介或者改換成其它方式的中介,已經不是僅提供服務,而是握有重量級權力。有權就便於收費,明碼標價,過一個關就得交上一道過關錢,而且收費無須顧忌,要批文有批文,不受收費目錄限制,更無須開聽証會,即使是再高的費,再不合理的費在此都成了合理,比起行政收費更為大膽放肆。
現實中中介有不少,可是中介各有不同,有的中介即使是服務再好,收費再低也未必就能生存的好。而冠上“紅頂”的中介卻不同,其收費的來源固定:車輛檢測得到指定地點﹔認証、評估隻認一家之印﹔簡單的體測也要定點﹔有了政府部門的“關照”,唯獨唯大。更可惡的是,一些不合格的手續、不合格者,額外的給錢也能順利通過。
政府不能審批的項目,說明不合理或者沒有必要,而中介卻能收?部門為何甘願為中介做“嫁衣”,哪來的熱情?以筆者猜想,無非是有利可圖,可以從中分到一杯羹,我為你服務,你也得為我服務。由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互為依存的利益鏈。
取消和下放審批權是為了簡化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讓利於民,而這樣的好政策卻被“紅頂中介”消化,這不僅是對利好政策的抵制,也是一種變相的謀利。因而,要真正的取消審批權,還得取消“紅頂中介”的自量權,放開市場,引進競爭,尤其是對於互相勾結者進行嚴懲,如此好政策才不會被打折扣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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