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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薪隻能靠跳樓,板子要打向“有法難依”

高永維

2015年01月21日16:2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月19日中午1時許,河北省冀州市凱隆御景1號樓發生一起墜樓事件,一名年僅14歲的四川巴中籍女孩袁夢從該樓16層墜下身亡,其生前一句“我要和爸爸媽媽一起去要回工錢!”成為家人永遠的傷痛。據了解,開發商欠其父90多萬元工錢。(2015年1月20日《華西都市報》)

為替父討薪,花季少女殞命,令人唏噓。無獨有偶,2015年尚不足月,“跳樓討薪”事件已多次上演,1月5日,岳興剛眼見兒子的勞務隊討薪無望,在山東聊城跳樓身亡﹔1月15日,華夏良子集團5名員工,站在北京中關村輝煌時代大廈的樓頂討薪﹔1月17日,在武漢打工的小工頭黎某率工友上演先堵路再跳樓的討薪戲……

年關將至,農民工風裡雨裡辛苦一年,本該荷包裝滿回家“老婆孩子熱炕頭”,怎奈一些無良企業惡意欠薪,眼見著血汗錢要打水漂,農民工也隻能“不走尋常路”。“跳樓討薪”雖是下下之策,但更是無奈之舉。討薪隻能靠跳樓,需要譴責無良企業,需要反思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但更要將板子打向 “有法難依”。

2011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納入刑法,2013年最高法院進一步出台關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司法解釋。按理說有法律依據,農民工討薪會更加順暢,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勞動部門與司法部門銜接不暢,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利益“保護”欠薪企業置法律於不顧,加之法律解決途徑周期太長等因素,惡意欠薪企業一旦擺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無賴嘴臉,神聖的法律便成了一紙空文,農民工的維權之路依然崎嶇艱難,隻能“鋌而走險、劍走偏鋒”。

很多人都記得2003年溫家寶總理幫助重慶農婦熊德明討薪的事件,但這是小概率事件,全國有那麼多的農民工兄弟被欠薪,從長遠來說最合理的討薪手段還是法律手段。面對接連上演的“跳樓討薪”事件,有關部門需要兜頭澆一盆冷水,清醒一下並去反思工作中的失職,不要被“打了板子”還“無辜賣萌”。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依法治國的決定,農民工討薪“有法難依”隻能靠跳樓,顯然與依法治國相左。相關責任單位有必要採取措施,使“有法難依”變為“有法可依”,將討薪歧路化作坦蕩通途,莫讓跳樓悲劇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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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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