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生
透過中組部通報中的相關數據,不由讓人心頭一沉,意味著還有超6成的副處級以上官員“待消化”。再聯系到此前中央巡視組晒出的19省區市超配干部、僅遼寧一地超配干部數量就達26272人的“賬單”,人們更納悶:在中組部的一而再、再而三的“瘦身令”之下,在歷經多次全國性的專項整治之后,各地超配干部之風為何禁而不止,甚至迅速反彈,出現了“越減越肥”的怪圈?
究其原因,固然與干部的官本位思想有關,與權力可以帶來油水有關,與監管存在極大的漏洞有關,但更多的是與制度設計不科學、官員退出機制不暢通、文件和禁令成為“橡皮泥”有關。由於在干部編制配備上的缺乏統一的“國標”,一些地方便濫用這種自由裁量權,把制度用足、用活,或用作“獎勵”,或照顧圈裡人,或像排排隊分果果一樣派送,或把官位當“生意”賣給那些有需要的人。
干部超編超配泛濫成災,害莫大焉,既嚴重浪費行政資源、增加公共財政支出,又導致人浮於事、效率低下,還強化了“權力即好處”的消極慣性,同時會導致權力出現濫用,助長買官賣官等腐敗之風。因而,整治干部超編超配不能止於一陣風式的專項整治,既要打“攻堅戰”,更要打“持久戰”,使之成為一種官場常態。在當前情勢下,尤需多管齊下,做好現有已超配干部的“消化”文章。
首先,要“依法治編”,制訂統一的“國標”,強化法規和文件禁令的實際執行效果。其次,要“整章立制”,建立能上能下、能獎能罰的良性官場生態和官員退出機制,封堵相關政策漏洞。第三,要“以上率下”,從中央做起,從部辦委局做起,精簡副職,提升行政效能。第四,要“賽場選馬”,誰適合留崗、留職,不能搞主要領導“一言堂”,也不能“以年齡論英雄”,應通過“德能勤績廉”考核和群眾評判,讓成績佼佼者勝出。第五,要“順藤摸瓜”,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買賣職位者,要深挖細究,讓相關責任人丟官棄帽,甚至領受刑責。
這其中,尤要加快推進全國縣以下機關實施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改革,為基層公務員破解“天花板”困境推開一扇窗,從制度上杜絕或減少違規超配的幾率。如此多管齊下、標本兼治,禁令高懸、紅燈頻顯,方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建立起人人各盡其能、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良性循環”,令留職者和去職者都心悅誠服,讓治理干部超編超配工作叫好又叫座、不再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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