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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過程全面公開暗箱操作無可遁形

羅瑞明

2015年01月04日15:0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4年12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草案)》。會議認為,把政府採購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事關政府公信力,是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內容。(1月1日中國政府網)

政府採購量大,且又是實行招投標方式進行,價格理當要比市場價低,可是從一些政府採購的物品看,不僅比市場價高,而且高得離譜,大的有:一台核磁設備,出廠價僅200萬元,醫院採購價卻高達1200萬元﹔小的也有:一個小小的U盤,政府採購價為125元,市場價僅為90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一項調查顯示,一些地方政府在採購辦公用品過程中,近80%的辦公用品價格高於市場價格1.5倍,有的甚至高於市場價6倍∼37倍。招標成了“招高”顯得很不正常。

從以往暴露的問題看,“天價採購”、“黑心採購”、“虛假採購”的背后都有一隻無形的手:有的明的是招標,實則已經早有“意中人”,為了照顧關系而招﹔有的以貴為上,同樣的產品隻買貴的,不買便宜的,留下伏筆,中標之后,利益分成﹔由此出現的腐敗案不少,如:吉林省政府採購中心行政科原科長李顯增,隻要他每購走一台汽車,供應商就會給他少則1000元多則幾千元的回扣﹔金溪縣教育局原局長辛銘在採購中,不惜“明碼標價”,對每套學生課桌就要收取銷售商15元回扣。採購領域腐敗頻發,吃回扣成“明規則”,採購價怎能不高?

政府採購有著嚴格規范措施,而且還有《採購法》制約,為何還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關鍵是招標過程缺乏透明度,少數人關起門來議,想買哪家的產品就能買,想出高價也“出”得了,而且中標結果也不用向社會公布,至於買了什麼,是高是低,公眾根本就不知。即使是偶然被發現被公眾質疑,也可以找出足夠的理由辯解:經過集體討論,考慮到工作需要和售后服務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每個地方都有採購中心,而如果是採購中心不仔細,報什麼定什麼,或者工作人員與採購單位站在一起,從中也分一杯羹,就更難說得清,即使是“天價”也成了合理價。

政府採購中存在的問題,說明制度和法律還值得加強和完善。此次《條例》提出“四個強化”,突出 “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必須公開”,事前事中事后都得讓公眾看明白,並參與其中進行監督。實行全面公開採購,每個過程都過眾人的眼,要想從中謀利,或者不負責的亂採購就不易,一些人的手就得縮一縮,談價就得多認點真,暗箱操作也就難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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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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