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全面分析了當前反腐倡廉形勢,研究部署了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要求今年要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據《京華時報》)
官員財產申報一直是群眾呼吁最強的改革領域,但申報規定出台后就沒了下文,讓申報流於形式,沒有起到審查官員財產、規范官員權力的作用。中紀委此次提出的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開展抽查核實,必將讓規定發揮實效,起到推動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發展的作用。
抽查核實能對領導干部造成威懾。盡管是抽查核實,但每一個黨員干部都有被抽到的可能,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對那些存有僥幸心理的干部起到了震懾作用,從而對全體黨員干部起到監督檢查作用,讓領導干部在廉潔從政工作上,不敢和不再抱有僥幸心理,切實做到如實申報財產,報告個人事項。
抽查核實能為干部考評提供有力依據。抽查核實涉及領導干部個人工資、獎金、津貼情況,還包括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房產,投資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財產情況等,可以與職位進行有效的匹配,監察干部是否廉潔從政,從而及時發現那些德才兼備、勤政廉政的干部,有效懲處那些損公肥私的干部。
抽查核實能對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和監督。腐敗往往源於對權力的扭曲和錯位,腐敗一般表現為權錢交易、以權謀私,通過抽查核實可以對權力運行形成規范,督促領導干部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而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利益觀。
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抽查,是反腐倡廉的實質性探索,是回應群眾心聲、維護群眾利益的積極舉措。隻有在抽查內容界定、抽查結果公示及抽查制度化、常態化上有新的舉措、新的進展,真正讓抽查落到實處,貪污腐敗行為才會無處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