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臨近,公路運輸進入一年中最繁忙的季節。而各地貨運企業紛紛反映,遭遇“公路三亂”的頻次在增加。對此,交通運輸部表示,將盡快完善通行費形成機制,制定收費公路信息公開辦法。(12月30日新華社)
眾所周知:公路仍是我國覆蓋面最廣、縱深度最高、公益性最強的交通運輸方式。據統計分析,目前全社會有超過七成的貨運量,由公路運輸承擔。然而,在公路發展過程中,收費公路規模過大、收費站點過多、收費標准過高、收費期限違規延長等問題也日益突出。特別是一些地方執法部門通過罰款創收設立“小金庫”,改善單位職工福利的現象還屢禁不止。為切實解決違規設站、超期收費、罰款創收等突出問題,從去年6月20日起,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聯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然而,“公路三亂”“雁過拔毛”的現象仍時有發生。這不,新聞報道中從事物流工作的老總劉蕾就直言不諱地說:僅在河北唐山今年整個6、7月份的時候,就罰了上百萬,有的罰款一分票都沒有。無獨有偶,在邢台,也有貨車車主反映,如果私下給有關單位繳納所謂的“月票”,貨車可隨意超載卻不會被處罰。
其實,類似這樣假借執法為部門創收的荒誕現象,不光在河北有,其它地方也有,不光交通、公安部門存在,其它部門也存在。而導致這種現象屢禁不絕的原因也很簡單,就是名為執法實為創收的部門利益惹的禍。毫無疑問,“公路三亂”猖獗的危害性是顯而易見的,試想,如果掌握著一些公共權力的部門都要為本部門的利益搞經濟創收的話,那麼,公共權力的嚴肅性、公正性以及法律的信用又如何體現呢?也就是說,公共權力如果以直接利益作為驅動力,膨脹的欲望則必然會使其異化成服從個人利益或部門利益的“私權”。所以說,權力的異化比單純的權力的濫用更可怕。那麼,如何才能根治此類現象呢?
首先,要提高執法者的法律意識、公民道德意識,尊重法律的尊嚴,遵守公民的基本道德規范,防止權力的異化和濫用﹔尤其對那些亂罰款,甚至交錢不給發票的行為要從重從嚴處理。
其次,在制度上、公共權力部門經費的分配上有所保証。也就是說,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即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額上繳財政,既不以收費、罰沒收入作為經費來源,也不能按罰款比例返還解決經費問題。
第三,所有的罰款應透明且公開,尤其要加大對所收費用的審計監督力度,看其所收錢款到底如何支付?隻要加大了對這些錢款的監督,使其始終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保証其該納稅的納稅,該上繳的上繳,直到其流向了它該流向的地方。隻有讓那些對這筆“創收款”垂涎欲滴的單位和個人都無從下手,其聯合“罰款創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便自然失去。
總之,公共權力的主要功能應該是管理,而管理就是服務,就是為老百姓提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方面的服務。然而,當前仍然有些人,一說管理,就想到收費、想到創收,這就想歪了,貌似誘人的“黃雀”,其實是個陷阱。這是我們應該時刻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