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體制改革,是我國全面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強調,要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這抓住了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和要害。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的根本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制度建設,不斷推動制度創新,創造形成了一整套由根本層面的制度、基本層面的制度和具體層面的制度組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一制度體系在保障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進程中,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30多年來我們所創造的輝煌成績,10年來我們所辦成的一件件大事難事喜事,都充分証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踏上新的征程,面對新的任務,不論面臨的挑戰有多麼大,不論遇到的困難有多麼多,我們既不能回到“老路”上去,更不能走到“邪路”上去,而必須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動搖。這是我們深化各個領域的改革,加強制度建設必須遵循的根本准則。
制度建設,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鮮明特征。以制度建設保障政治文明,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條基本規律。對於我國這樣一個有十幾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來說,要保証人民當家作主,沒有制度建設,必然寸步難行。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從基本國情出發,順應發展階段性特征,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廢除了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建立了人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各項制度,建立了權力公開和監督機制,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些在制度建設上的新創造,使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不斷改進,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不斷擴大,保証了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說,沒有制度建設,就不會有政治體制改革的穩妥推進,就不會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大進展。
制度建設,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健全部門職責體系”、“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十八大報告提出的這些新要求,集中體現了我們黨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上取得的制度創新成果,也是對下一步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作出的新的制度安排。強調把制度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就是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各方面體制機制等具體制度有機結合起來,把國家層面民主制度同基層民主制度有機結合起來,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走上制度化軌道。
制度建設,是破解改革難題的有力武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越向深度拓展,所觸及的矛盾就越多,涉及的利益就越復雜,碰到的阻力也就越大。利益越復雜,越需要改革者的智慧與審慎﹔阻力越大,越需要改革者的膽識和智慧。經驗表明,“制度比人強”,良好的制度安排,不僅能為推進改革提供方法、開辟新路,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為干擾,減少改革阻力,是破解各種難題的“金鑰匙”。把制度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就要針對權力集中、貪污腐敗、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等現實問題,針對影響改革的種種不利因素和阻礙,不斷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不斷改革行政審批制度,不斷完善基層民主制度,不斷豐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隻要我們進一步增強促進制度建設的自覺性,不折不扣地用制度去管權管事管人,從根本上保証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保証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保証權力正確運行,從根本上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不斷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斷激發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旺盛活力,就一定能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