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勇
2024年12月11日09:37 来源:光明日报
强大的社会活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实现现代化必备的基本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持续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阐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时提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2024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5年经济工作,提出了“稳定预期、激发活力”的要求。这就要求在现有条件下,适应新形势新需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一
马克思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活动是对象性的活动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变化的统一体,一个富有活力的社会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应然状态。马克思主义致力于让“人”摆脱“人的依赖性关系”和“物的依赖性关系”,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人类解放事业。
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具有生生不息的发展活力。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等突出特性的形成,都建立在这一文明的发展活力基础上。例如,“天人合一”的思想,力求在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形成和谐互动的状态;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众志成城的团结精神、开放博纳的创新精神,持续激发社会群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忠实继承者和实践者,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百余年来,我们党在“魂脉”与“根脉”的有机结合中,不断探求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方法和路径。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通过土地改革解放农业生产力,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民主改革解放城市生产力,充分激发了工人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我们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风气逐渐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该充满活力,既区别于过去那种僵化的模式,又与资本主义根本不同”。邓小平同志强调,“不要拒绝变,拒绝变化就不能进步。这是个思想方法问题”,“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这些理论与实践,坚持以制度创新不断激发各社会群体的生机活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
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措并举持续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例如,设立了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党的社会工作部门,首次召开中央社会工作会议,形成较为完备的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到2023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升至66%,登记在册的经营主体达1.84亿户,人口流动和创业创新活跃度不断提升。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我们党在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以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为支撑增强社会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蕴含着理念的升级,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表明,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是人,只有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社会才会安定有序。
通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激发社会活力。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新时代激发社会活力正是围绕“美好生活”这一主题持续推进的。党中央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充分表达、充分共享,确保社会始终处于有活力的状态。
以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保障社会活力。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在处理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时要讲究辩证法,两者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体。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了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一方面,通过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另一方面,“活”不是“乱”,“稳”也不是“僵”,关键在“活而不乱”,通过发挥制度保障和激励作用,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三
新征程上,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劲发展动能和稳定社会环境。为此,应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和改革力度,为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当前,经济社会运行的系统性、复杂性全面提升,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工作。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社会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理念、体系、制度和方式方法等的系统提升,能够确保社会持续富有活力,并让这种活力充分发挥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功用。一方面,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将不同社会群体尤其是新就业群体有效组织起来,运用互联网平台等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发展资源,在加强社会联结中将人们有效地动员起来,从而确保党在纷繁复杂的发展环境中始终保持强大的社会号召力;另一方面,增强党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能力,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基层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充分激发人口发展活力。人口是一个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人口结构合理、社会流动畅通,是一个社会具有活力的重要表征。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明显的趋势性特征。为此,应将人口视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独立变量,从优化人口结构、健全人口服务、推动社会流动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健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例如,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上持续着力,围绕物质激励、时间供给和抚养压力疏解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出台有力可行的政策措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着力解决好大龄劳动力的养老保障和劳动权益,在日常生活照料、心理慰藉、临终关怀等方面出台新制度新政策;把握人口流动的客观规律,在较短时间内推动实现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通过“钱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等等。
全面释放社会创造潜能。创新创造程度是一个社会整体活力状态的风向标。出台系统的激励政策,有助于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潜能。在人才激励上,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尊重各类人才自身的意志意愿,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让优秀人才愿坐冷板凳,敢闯无人区;通过思想引导、组织支持、资金资助、生活关心等措施,为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大胆创新创造提供有力支持。在社会氛围上,加强社会舆论引导,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强调一勤天下无难事,反对不劳而获,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贡献、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社会共治水平是社会活力在社会领域的重要体现,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树立动态的、法治的、持续的社会稳定观,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涛汹涌。充分调动各个社会群体参与治理的能动性,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人民团体的群众动员优势、社会组织的服务供给优势、社区的群众自治优势以及人民群众的个体参与优势等有机结合,使所有优势都能得到最大限度激发,努力建设更具韧性和活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制度建设中,充分体现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党的领导、人民主体的精神实质,发挥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拉近干部和群众心理距离的特有优势,全面推进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加强社会心态的调节力度,不断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优化个体心理的疏导方式方法,充分实现“大数据”与“铁脚板”的有机结合,做好重点群体的心理疏导工作,努力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使整个社会保持高度稳定和充盈活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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