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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划重点!

2024年07月30日08:59    来源:检察日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会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矗立起新的里程碑。7月29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北京开班。研讨班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特点和重大举措,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怎样把全会精神落实落细落具体?聚焦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下大气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大检察官研讨班作出了全面部署。

以检察履职服务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作出的系统改革部署,都是事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

1.如何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

解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特别强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强调更好维护市场秩序。

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聚焦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在大城市探索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金融体制改革,跟进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从严打击金融犯罪,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

2.如何有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解读: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要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协同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

积极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电诈网赌、网络暴力等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更好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要推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机制,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惩治力度。加大惩治和预防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力度,促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3.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从哪些方面着力?

解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丰富和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要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健全检察环节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制度。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帮助特定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持续加强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要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完善检察环节诉讼权利保障、冤错案件纠防等机制,推动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案力度。进一步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推动健全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以法律监督为主线,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决定》专章予以强调,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部署了系列改革任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如何在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中,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解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参与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就是强化法律监督。要围绕《决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促进做优协作配合,把监督重点放在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上。着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跟进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研究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以实时监督促全程监督。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惩治力度。绝大多数民事裁判作出在基层、执行在基层。各地要加强实践探索,努力形成四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

适应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加大监督力度。结合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切实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更加注重办案质量。行政公益诉讼要注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力求在审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对于公益损害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的衔接。要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明确不同领域办案标准和“可诉性”审查指引。

《决定》特别强调“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经过十年探索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日益成熟。检察公益诉讼法已纳入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加快立法进程,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制度化。

5.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解读:《决定》专门强调“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关键是务必搞准。要规范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处和治理,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机动侦查重在严格把握职能定位和适用条件,严格依法办案的标准和程序,在办理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件上下功夫,确保办准、办好。

6.如何融入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推动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解读:涉外法治事关发展和安全,事关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作出重要部署。

要自觉融入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实施体系。依法规范办好涉外案件和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巩固深化多边双边检察合作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涉外立法和国际规则制定,更加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以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决定》明确提出“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检察机关协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既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要通过推动检察改革和发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7.如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解读: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决定》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司法责任制既要全面准确落实,又要不断健全完善,在落实中进一步完善,在不断完善中促进更好落实。

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坚持以岗明责、以权定责,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省级院要在党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完善惩戒工作程序和标准,开展追责惩戒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畅通优秀检察官助理入额渠道,健全司法行政人员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相互交流机制。优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和履职管理。要推动完善各类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健全从优待检和履职保护制度。

8.如何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解读:检察机关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办案的领导监督,压实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紧盯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制定办理不起诉案件的指导意见,合理设置内部把关流程。要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检察听证是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要在规范中加大力度。

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决定》强调要“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首先要深化,该公开的及时公开,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办案过程、便捷表达自身诉求,让更多群众有序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同时还要规范,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进一步提升检务公开质效。

9.如何深化理解、认识、运用“三个结构比”?

解读:检察业务管理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要从机制上、管理上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北京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研究提出“三个结构比”,即“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要树立系统思维、长期思维、辩证思维,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从履职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把握“四大检察”案件总体态势,有针对性做优强项、补齐弱项;从案件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审视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提升检察履职整体效能;从案源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精准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渠道,与时俱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所有的业务管理都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严格依法、实事求是,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

10.如何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基层基础建设难题?

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同时,当前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不少困难,都是长期影响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堵点难点问题,必须以改革的办法来破解。

要坚持检力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建立编制跨地区跨层级统筹使用、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任务重,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同时要下大气力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让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得更紧密。

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统筹、规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推动现代科技应用与传统监督方式有机结合,赋能法律监督。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闫晶晶)

(责编:王珂园、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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