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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时期的互济会

余永和

2024年07月30日08:22    来源:人民政协网

原标题:中央苏区时期的互济会

  互济会是民主革命时期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前身为1925年10月25日在上海成立的中国济难会,1929年12月27日易名为中国革命互济会(简称“互济会”)。随着工农革命的蓬勃发展,各苏区相继建立了互济会。1933年4月12日,中央苏区互济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通过《中央苏区革命互济会章程》。中央苏区时期各级互济会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下开展扩红、劳军、救助与生产等活动,为苏区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开展扩红工作

  1932年9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训令,要求互济会等群众团体协助开展扩红工作。10月7日,上杭县城郊区定达乡苏维埃为执行扩红训令,在田背村列宁小学举办游艺晚会,请县互济会代表作了动员报告,当场就有15名群众报名参军。1933年4月,西江县黄安区坡下乡互济会主任在召开会员大会时,率先报名参军,带动14名会员一同报名;庄埠区盘坑乡互济会几天内就动员48名会员和13名群众加入红军,成为扩红运动的模范。在福建省互济会领导下,永定县群众有90多人加入红军。上杭县互济会在红五月期间动员了345人入伍,于都县互济会在“五卅”纪念日动员了682名会员参军。中央苏区互济会为纪念南昌起义,要求各地互济会发动会员群众整营整连加入红军,很多县互济会组建了反白色恐怖连或排。12月1日至10日,在江西省互济会等群众团体的鼓励下,3万多名青年参加了红军。

  互济会优待红军家属,解除青壮年参军的后顾之忧。如1933年8月1日前夕,互济会发动会员群众帮助红军家属进行秋收秋耕,提议政府检查优待红军家属条例的执行情况,举行红军家属联欢会。1934年1月8日,中共中央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联合颁布《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要求各级党部领导互济会等群众团体优待红军家属。

  慰劳红军指战员

  1932年5月,福建省互济会根据福州代表“慰劳红军”的提议,在会员群众中募集400余元,其中300元用于援助福州被难革命战士,100余元用于慰劳伤病红军。两个月后,福建省互济会携带慰劳品,到军团医院慰劳伤病红军;1933年3月,江西省互济会颁布大规模慰劳红军的通告,瑞金县互济会立即组织慰劳队,携带5000余双草鞋和500元大洋奔赴前线;4月,福建省互济会号召会员做布草鞋慰劳红军,长汀县躍田区王胜英一人就做了40双;5月,上杭县互济会慰劳红军达10次,募集了5000双草鞋;11月,万泰县互济会动员群众组织慰劳团,携带肉食、蔬菜及书信慰劳伤残战士;1934年5月,瑞金县互济会与县工会、各区主任召开联席会议,掀起慰劳新战士的热潮;宁化县互济会鼓动会员群众携带现金、草鞋、菜干和薯干慰劳红军及其家属……

  互济会还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慰劳红军的行动。如中央总队部号召每个队员做一双草鞋与一双套鞋,全总执行局号召工人做30000双草鞋,由互济会转交前线红军战士。福建军区国家政治保卫分局响应互济会的号召,举行募捐活动,筹集慰劳红军的钱款。福建省邮务工会一个月节省伙食费250余元,连同募集的草帽、口筒、布草鞋与斗笠等都交给省互济会,用于慰劳红军。

  1934年5月,中央机关制订《收集和分配慰劳品的办法》,指定各级互济会为收集慰劳品的机构,各区互济会将收集的慰劳品送至县互济会,再由县互济会转交军委总供给部指定的接受机关。总供给部指定各县慰劳品暂时集中地点,由各军区供给部、政治部、动员武装部以及省或县工会、互济会各派1名代表组成接收保管委员会。

  纾解苏区财政压力

  为克服因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围剿”与经济封锁带来的财政问题,苏区互济会动员会员及群众认购公债、出借粮食及开展节约运动。

  首先是认购公债。1932年7月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训令,要求各级政府依靠互济会等群众团体的帮助,限期推销60万元公债。1933年9月10日,中央机关党总支部开展推销经济建设公债的竞赛,互济会表现最佳,推销公债超过原定数额的1倍。兴国县杰村区在互济会等群众团体的努力下,成为推销公债的模范区。互济会还倡议将认购的公债连本带息退还给政府。长汀县红坊区涂坊乡互济会员退还16元公债票,水尾乡互济会员退还2元;武平县互济会员退还101元。苏区互济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呼吁退还80万元的二期公债票,瑞金县互济会立即召开各区主任联席会,动员会员群众退还公债票,与会人员当场退还14元,全县共退还3350余元。1933年红五月中,胜利县互济会员退还602元,上杭县互济会员退还6100元。

  第二是出借粮食。1933至1934年,中央苏区开展了3次借谷运动。由于互济会等群众团体的广泛动员,苏区群众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仍然完成了政府的借谷任务。宁化县禾口区官坑乡互济会等群众团体曾联合乡苏维埃要求尽快颁布借谷条例,以呼应群众高涨的借谷热情。与退还公债票一样,互济会也号召群众退回谷票。上杭县互济会在红五月退还逾千张谷票,瑞金县壬田区互济会在“五卅”纪念日退还410石的谷票。

  第三是开展节约运动。1933年9月,红军学校互济会在反法西斯运动周中节省49石谷子。1934年3月,苏区互济会工作人员纷纷自带伙食,以节省办公开支。

  救助受难工农群众

  当时,白区工农群众遭受白色恐怖与自然灾害的摧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苏区互济会发扬阶级互助精神,尽力救助白区受难群众。

  互济会积极救济白区受难农民。1933年6至7月,很多白区遭遇洪灾,苏区互济会发起募捐活动。上杭县边区乡民遭到白军蹂躏,县互济会募集约1000元救济金。互济会还帮助群众建立合作社,开展互助运动。如永丰县建立粮食合作社,因群众认股后“无钱无谷集股”,就先由互济会借出部分现金,待秋收后再让群众交谷入股。兴国县互济会等群众团体经过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加入劳动互助社与粮食合作社。

  互济会还发动难民恢复生产。会昌县互济会召集各机关联席会,领导被难群众参加斗争和生产。公略县与龙岩县被难群众逃到苏区,除参加红军和机关工作外,其余劳动力主动加入垦荒队伍。公略县互济会还借出100石谷子,帮助难民度过春荒。瑞金县互济会组织难民耕田队,弥补秋收劳动力的不足。

  互济会还热情援助白区受难工人。1933年,上海正泰橡胶厂与永和橡胶厂相继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苏区互济会及时伸出援手。如红军互济会募集800余元,红军学校互济会捐助100吊钱,后方政治部干部训练队员捐出所有余钱,用于援助上海受难工人。

  投身抗日救亡洪流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苏区互济会投入抗日救亡的洪流,积极支持东北义勇军抗战和上海反日罢工工人的斗争。

  中央苏区互济会成立时就号召募捐3万元援助东北义勇军。1933年5月,瑞金县壬田区禾丰乡互济会代表报告了东北义勇军的抗日事迹,群众当场捐助500余元大洋;黄柏区蓝田乡在马克思诞辰纪念会上募集98元。赣县山溪区互济会代表在“五卅”纪念大会上报告了东北义勇军的斗争情形,在场群众争相捐款。上杭县互济会在红五月中捐助大洋四五百元,党校互济会等组织在大会现场捐助11元8角,退还公债票10元8角,全部寄给东北义勇军。福建军区一分院互济会募集大洋164元8角,各方面军互济会也募集了不少款项,如一军团137元,三军团近156元,各兵站77元,方面军直属队210元。

  苏区互济会多次为上海反日罢工工人募捐。中央工作人员互济会与中央印刷局互济会分别募集39元,四都医院互济会募集43元。红军大学本部伙食单位将所存的伙食节余款大洋38元7角,加上募集的大洋3元2角,全部交给互济会,用于捐助上海工友。福建省互济会号召会员群众捐助上海工人,其中龙岩县捐助288元,上杭县捐助179元。

  红军长征胜利后,互济会继续在陕甘宁边区开展活动。1937年10月,抗敌互济会在延安成立,附设在边区民政厅。1940年11月,抗敌互济会被并入边区民政厅二科,但对外仍保留了互济会的名义。1941年12月,边区民政厅五个科裁并为四个科,由第三科负责救灾赈济工作,正式取消了抗敌互济会。互济会光荣地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作者系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编:刘圆圆、代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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