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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新征程中的“检察答卷”

——全国检察机关服务深化改革、深化检察改革纪实

2024年07月29日08:51    

征途漫漫,又踏层峰辟新天;改革浩荡,又启征程入新境。

时光之轮再次走过“三中全会”,站在继往开来的历史关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响彻神州大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将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置身于风起云涌的改革大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如何融入改革、服务改革、深化自身改革?

“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在日前召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坚定的话语给出了改革时代的检察答案。

这,既是未来的检察工作方向,也是一段时间以来检察工作经验的总结。

怎样更好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如何在检察改革中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如何更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

面对改革时代的检察之问,时间为行动者记录了答案: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检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以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改革思维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实绩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自觉融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以改革创新举措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自觉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改革促进全面从严治检机制建设;自觉融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怎样更好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检察答案:自觉融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以改革创新举措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这既是对未来工作的重大部署,也是对一段时间以来党和国家工作的经验总结。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是如何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举措服务改革大局,服务民生的?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的诞生、推进过程中,不难找到答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关键之年的经济发展,自然十分关键。检察机关如何服务保障关键之年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是以应勇为班长的最高检党组面临的一道政治题、法治题、检察题。

事实上,正如每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的那样,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检察机关年年都在做。按部就班、常规化推进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行不行?客观的经济发展形势给出提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也面临着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复杂,企业经营发展信心需增强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以改革精神、创新举措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明确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提供法治保障?最高检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分析、研究,决定抓住企业这个经济的基本细胞,以护航企业发展为抓手,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发现并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各类经营主体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闻令而动,动真碰硬。一段时间以来,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企业反映尤为强烈。专项行动中,最高检党组明确要求,切实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首先,在检察环节绝不能发生趋利性司法问题,发现一起就要通报一起。其次,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旦发现问题线索,立即跟进,一查到底。

山东检察机关在依法介入一起合同诈骗案时,发现涉案企业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只是民事纠纷。于是,检察机关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提出应当立即撤案的意见。最终,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并解除对涉案企业1.1亿余元的冻结措施。同时,该案中的多名有关责任人也因插手经济纠纷违规办案被纪律处分。

“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检察护企”务实行动还有许多:湖北检察机关开展涉经营主体民事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相关案件469件,为经营主体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上海检察机关加大反垄断等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对政府采购环节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开展监督,督促撤回或废止15件招标通知、整改项目17个,重新组织招投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湖南检察机关对某行政机关与某公司撤销信访答复及行政赔偿纠纷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解决该公司追讨保证金17年仍被相关行政机关“踢皮球”的“历史遗留问题”……

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同步开展的,还有“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当我们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时,便不难发现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初心: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始终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一种新兴的就业形态,网络主播面临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法治该如何将他们“托举”?

2024年2月,一通维权电话引起了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的注意。来电的王女士是一名网络主播,因怀孕而被公司开除,她想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通过维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王女士争取到4万元赔偿。但突然被辞退,带给王女士的孕期失业、保险接续等压力仍让她焦虑不已。如何让王女士的遭遇不再重演?

检察官经调查核实得知,开除王女士的电商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却达6个月,还约定直接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费。这些不合理的条款不仅存在于与王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在该公司与其他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普遍存在。

发现该问题后,常熟市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约谈涉案公司,要求其建立合法劳资关系,并依法保障女职工特别是“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举一反三,该院没有止于个案的办理,而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推动同类企业自查自纠。目前,辖区所有企业均完善了劳动合同中的特殊保护条款。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须臾不可轻忽的“国之大者”。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最高检直接办理外卖骑手权益保障专案,督促互联网企业优化派送和奖惩机制“算法”,规范用工关系、落实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等;在全国推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司法手段,监督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两个专项行动聚焦专项、着眼整体,聚焦当前、着眼长远,是以重点带一般、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上,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高度,紧盯问题发力,聚焦难点加劲,持续推动专项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党和人民“交好账”。

健全检察环节护稳定、促发展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督导省级检察院落实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机制;印发有关指导文件,健全对严重犯罪及时依法从严惩处机制;研究制定多个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区域发展的意见,更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构建并逐步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健全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在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的同时,通过改革创新,检察机关能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为法治担当”应如何落实?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一个行刑反向衔接的案例凸显检察机关为法治担当的努力。

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杜某用自制套捕工具,先后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石鸡6只,价值3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今年2月,青海省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杜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针对杜某的违法行为,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将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杜某非法猎捕大石鸡的行为,已经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于是,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向当地林业和草原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依法对杜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收到检察意见后,当地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杜某处野生动物基准价值一倍的罚款。目前,杜某已全额缴纳罚款。

如何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检察答案: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此作出明确部署。《决定》还特别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促进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检察机关一直在稳步前进。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给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留下深刻印象。

“人民群众如何感知到公平正义?案件就是最重要、最直观的载体。最高检鲜明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我看来,这就是对如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好回答。”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如是说。

就像闪电走在雷鸣之前一样,思想也总在行动之前。理念的提出,只是破题。如何在行动中进一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党组继而提出“三个善于”的理念——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行动越来越多,这样一个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办案故事便是生动例证。

究竟是专家咨询,还是贿买商业秘密?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时,遇到了巨大挑战。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是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增罪名。由于犯罪行为隐匿性高、商业秘密鉴定难、罪名认定难等因素,此类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少见,办理难度较大。

为了高质效办好这个案件,四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优势。在最高检指导下,地方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及调查核实工作,补充提取重要证人证言,精准认定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最终提起公诉。

今年6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名被告人均构成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案件虽已审结,但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我国商业咨询行业起步较晚,相关制度规范还不完善,商业咨询领域易发生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针对此,在办案的同时,我们也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协会加强咨询行业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咨询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业机构及人员设立行业禁令。”该案承办检察官,鄞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敏的一段话,正体现了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新类型案件的担当与作为。

推动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检察机关在高质效办理新类型案件的同时,还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强化综合履职、深化协同合作等,不断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全链条检察保护。这样的努力,今年第一季度的一组办案数据即可佐证:今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700余人,同比上升31.5%;其中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罪20人,以检察履职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此同时,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00余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0余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难在“每一个”。因为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当事人的人生,再小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大事。

“我从没借过钱,怎么就成被执行人了?”何女士很委屈,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列为被执行人,身上背负30万元欠款。

原来,这笔所谓的欠款发生在2010年3月,是她的前夫胡某在他们办理离婚手续前一个月向银行贷的款。贷款合同显示,她作为担保人,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

“我根本不知道这笔借款,当时我们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我怎么会给他担保呢?”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何女士来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婺城区检察院对案情进行全面核实。经过司法鉴定,发现案涉《保证借款合同》原件上保证人处“何某”的指印并非何女士的指印。

于是,婺城区检察院启动提请抗诉程序。经金华市检察院依法抗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撤销原判决,改判何女士无须承担案涉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

对何女士而言,虽然遭遇了烦心事,但法治给了她公平,给了她好好生活的底气。

一个个高质效办理的案件,看似偶然,背后包含着必然的努力——以检察改革完善有关体制机制,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紧紧扭住法律监督这个宪法定位,以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改革思维,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民事检察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四大检察”相互融通,形成合力,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推向深入;加强改革顶层设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36项改革任务,对检察改革作出系统规划和部署;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健全检察业务指导体系、评价体系、制约监督体系,遵循司法规律,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

如何让“四大检察”在检察改革中进一步行稳致远?最高检党组有着深层次的思考。

“‘三个结构比’来源于‘四大检察’履职,又引领推动‘四大检察’履职朝着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充分的方向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最高检调研组在上海、江苏、辽宁、吉林、贵州等地检察机关调研时,多次强调“‘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等‘三个结构比’是衡量‘四大检察’发展全面性、协调性的重要参考”,要求“树立长期思维、全局思维,在一个较长周期、较大地区范围内,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科学运用”。

“为检察机关强化业务管理提供了新理念、新的算法逻辑,成为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因密码’。”对于研究分析、科学运用“三个结构比”的重大意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湖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冯丽君深有体悟。

如何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

检察答案:自觉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改革促进全面从严治检机制建设;自觉融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打铁还需自身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等明确要求。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唯有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监督、自我革命,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才能更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而这些,也正是一段时间以来,最高检党组带领各级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

“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故意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7月24日上午,最高检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下称《条例》)。

这两个重磅文件一经发布,便引起系统内外广泛关注。十年来,司法责任制经历了从“落实”,到“全面落实”,再到“全面准确落实”“落实和完善”的过程,这既体现出党中央一以贯之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更蕴含着我们党对司法工作规律性认识的持续深化。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自觉融入司法责任制,按照党中央要求抓落实。

特别是,2023年下半年以来,最高检加大落实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对2015年9月出台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2020年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同步进行全面修订,经过反复研究,直到现在面世。

为何如此重视这两个文件的修订?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在新闻发布会上道出深意:《若干意见》的修订,主要目的是推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和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条例》修订的着力点在于推动司法责任追究及时常态、严格规范、精准到位,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

既要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也要破解检察队伍建设中的“肠梗阻”问题。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官都是检察职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办案力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助理队伍,关系到党的检察事业后继有人这个长远性问题。

实践中,检察官助理这支队伍比较年轻、专业素能较好,但是职业化程度不高,存在人员力量不足、发展通道不畅、职业认同不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各级检察院普遍把检察官助理视为遴选入额前的临时身份和过渡阶段,缺少对这一职业的中长期培养发展规划;对检察官助理遴选入额关注较多,对岗位履职重视不够;对作为检察官人选储备关注较多,对作为专业办案力量的重视不够……如何破解这些问题?

令人没想到的是,仅仅在《若干意见》和《条例》发布的第二天,又一深化检察改革的大动作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最高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着眼检察官助理职业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明确职业预期、畅通职业通道,建立符合检察官助理职业特点的全链条选育管用机制,目标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职责明晰、担当作为、管理规范、结构合理的检察官助理队伍。

“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

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执行党的纪律要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如何把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落细落具体?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全国四级检察院同向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紧扣一个“实”字交出答卷:

——紧扣一个“实”字,通过党纪学习知行合一严守政治纪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最高检坚持把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建立督办台账,抓好日常督办,加强跟踪督促;强化政治监督,最高检党组紧紧抓住“两个维护”这个根本任务,扎实开展第二轮巡视,对北京、江苏、浙江、重庆、青海5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对第一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督导,深入查找和解决全面从严治检、履职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紧扣一个“实”字,以改革精神强化工作机制创新,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质效提升上:最高检相关责任部门深入分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中关于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搞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以及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违纪行为,引导推进和完善落实“检察护企”制度措施;相关部门结合《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等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检护民生”切入点和着力点;相关部门结合《条例》有关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评比达标表彰、离职从业等方面规定,进一步规范开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重点领域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整治工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回首是为了向前。时间再次进入承前启后的节点。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检察官研讨班将发布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动员令,引领全体检察人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阔步向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谱写更加宏伟的检察新篇。(本报首席记者 邱春艳 孙风娟)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王子锋、王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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