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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文职干部制度的历史回顾

赵彬 尤靖雯

2023年09月12日08:27    来源:学习时报

我军文职干部制度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并极具中国特色。它伴随改革开放后军队的“百万大裁军”而产生,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并在军队编制体制调整和新的军官制度改革中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回顾军队文职干部历史,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阶段,军队文职干部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军队文职干部制度的建立与1985年中央军委作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减少员额一百万”重大决策密切相关。80年代初,我军规模达到400多万,随着世界局势趋于稳定,军队臃肿、结构失调等问题突出。1980年3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军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军队有些方面的工作人员可以改成文职人员、雇佣人员、不穿军服。”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军队使用文职人员的设想。1988年4月27日,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明确自1988年8月1日起,文职干部制度在全军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军文职干部制度正式建立。《暂行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军队编制定额内不授予军衔的干部,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由现役军官改任的文职干部保留军籍。”《暂行条例》对文职干部编制范围作了详细规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为机关、院校、医疗等单位内部服务的部分行政事务、生活保障干部职务,编制文职干部。师以下作战部队、试验训练部队和保障部队,原则上不编制文职干部。与此同时,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决定1988年9月实行新的军衔制。为有效减少授衔军官数量,经过全军上下的共同努力,将10万多现役军官改任为文职干部,这些文职干部保留军籍和干部身份、不穿军装,佩戴统一的胸章符号。文职干部制度是20世纪80年代军队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军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阶段,军队文职干部制度的调整与完善。1992年《暂行条例》运行4年后,脱下军装的文职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产生和遇到了一些矛盾问题。从情感上,文职干部虽然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但对脱下穿了多年的军装依然十分不舍;从工作上看,由于文职干部不穿统一服装,到地方办事、参加机关会议活动以及参与军事演习演训等都有诸多不便;从管理上,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干部改任文职后的具体管理措施,文职干部虽然不穿军装,但在出操队列、点名讲评、值班查铺等方面依然与现役干部同一标准,确实给正规化建设带来了一定困扰。因此,中央军委从文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为全军文职干部配发与现役军官相同的制式服装,佩戴文职干部肩章、领花,并参照军官军衔等级设立了文职干部级别。

第三阶段,明确军队文职干部制度性质定位。在文职干部政策调整运行7年后,1999年7月21日,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1988年颁布的《暂行条例》作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对文职干部进行明确定位。《条例》明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二是对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进行调整。《暂行条例》对文职干部担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年龄规定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条例》将文职干部担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调整为45岁和55岁,保证了文职干部队伍的活力。三是对文职干部专业技术等级进行规范明确。《暂行条例》中没有设定专业技术等级。《条例》中将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等级明确为一至十四级,一级为最高级。

第四阶段,军队文职干部制度的改革。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05版《条例》),决定在军队实行文职人员制度。这一时期军队中文职干部和文职人员并行存在,文职干部是现役人员,文职人员是非现役人员。05版《条例》规定,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制度在经过7年实施之后,2012年8月30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原四总部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明确了军队统一组织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的制度,并对文职人员的待遇、培训使用、教育和日常管理、考核等制度进行了规定。2017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并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11月军地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至2020年底,部分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其中绝大多数是文职干部,他们继续在军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11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文职干部改任军官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改任条件的文职干部全部授予相应专业技术军衔,改为专业技术军官。

(责编:刘圆圆、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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