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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法院“全优”护航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2023年04月10日08:31    来源:法治日报

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立足审执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通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劳动争议多元共治、“放水养鱼”善意执行等工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优化知产协同保护

全力护航民企创新创造

“被告已下架涉案服饰并承诺不再销售侵权产品了,感谢集美法院法官和调解员的帮助。”近日,集美区某知名服装公司给集美法院发来感谢函。

该知名服装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打造中高端女装品牌,其产品远销海外,近年来却苦于被网店频繁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断,无奈诉至法院。集美法院立案庭知识产权团队了解到,原告有近20件类似案件,且被告多在福建省外。

在团队法官指导下,调解员以一起案件“打头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线上沟通,分析双方矛盾症结、耐心释法说理、核对产品销量、指导经营规范,最终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认赔,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首案调解成功后,另有十余件类案参照该案陆续于线上化解,该服装公司获赔近60万元,个别未在诉前化解的案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这是集美法院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护航企业创新创造的一个缩影。

自2022年5月起,集美法院集中管辖发生在集美、同安、翔安区的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为深化繁简分流,优化解纷资源配置,集美法院制定《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实施细则》,规范诉调对接流程,建立调解员选任管理、督查激励等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提供制度支撑。

“目前,我们构建了‘1位法官+2位法官助理+若干位调解员’的知识产权团队扇形管理模式,由法官负责统筹指导、以审促调,法官助理负责前端分流、调解案件,调解员参照示范性调解及示范性判决推进案件调处。”集美法院立案庭庭长龚小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在制度先行的基础上,集美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商联调解平台”等线上调解平台,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化解知识产权纠纷。2022年5月1日以来,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6%。

为凝聚解纷最大合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集美法院持续致力于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格局。

2022年10月12日,集美法院与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共建“近邻法庭——知识产权纠纷共治中心”,该中心以近邻便民惠企为宗旨,设立于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市首个知识产权标准化在线庭审场所,聘任来自市场监管、行业协会等部门的6名特邀调解员,推行“特邀调解先行—行政调解挺前—法院裁判指引”分层共治模式,深化协同治理。

据统计,近邻法庭成立以来,已接待群众80余人次,组织调解活动40余场,妥处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14起。

优化劳资纠纷共治

全心服务保障合规经营

“我们公司损失这么大,老刘一定要负责!”

“我认为我退货程序没有问题,况且公司哪有损失这么多!”

集美法院杏林法庭内,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正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老刘是厦门某企业的仓管员。该企业认为老刘未经公司同意,将部分生产材料退货给供应商,造成公司近900万元的经济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老刘赔偿经济损失。

双方矛盾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吴淑贞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发现该企业工会对员工权益保护较为重视,且该企业还有其他劳动争议案件正在处理中。

为及时有效缓和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在企业内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吴淑贞依托“工会+法院,集美区劳动争议诉调衔接法律服务站”,邀请集美区总工会参与调解工作,最终促成本案及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争议全部协调化解。

3月28日,集美法院与集美区总工会、集美区司法局等单位,于集美北部工业区共同开展“园区枫桥”机制试点,成立“集美北部工业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为园区企业、职工劳动争议提供调裁诉一条龙服务,积极推动劳动争议、劳务纠纷及涉园区的合同纠纷诉前化解,实现纠纷“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园(区)”。

“我们希望通过该机制共同推动劳动争议、劳务纠纷及涉园区的合同纠纷诉前化解,努力打造‘无讼园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集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煌表示。

优化善意文明执行

全情守护助企纾困解难

近日,集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庆东带队到辖区一大型电子公司调研,深入剖析企业困境,通过“放水养鱼”执行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现在公司业务正在逐步恢复,只要给我们一点时间,企业可以活下去的,希望给我们一次机会。”被执行人某电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向法官请求道。

该电子公司于2018年4月经招商落户于集美某产业园,实现产值超13亿元,后因疫情影响,国外订单锐减,无法回笼的境外货款达1.4亿元,经营陷入重大困境。

鉴于企业的上述请求,集美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和解方案转达申请执行人,并向工信部门了解核实被执行人企业情况。

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集美法院经研究后,3次组织执行和解,寻找执行“最优解”,通过分期腾退、分期还款、灵活查封、引入合作企业担保等“放水养鱼”执行方式,最终推进胜诉债权受偿和民营企业重生的双赢。

刘辉煌表示,集美法院将继续紧盯企业司法需求,倾听企业呼声,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司法护航民营经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助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本报记者 张淑秋 本报通讯员 谢婷婷)

(责编:王子锋、王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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