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8日20: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统计,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却有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每年因此产生的过期药品约1.5万吨。有数据显示,目前农村市场三分之二的过期药,都是从形形色色的家庭小药箱中流出的。目前,已有许多城市开展家庭药品回收工作,但收效甚微。虽然过期药品已被《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列为危险废物,但药品管理法中未涉及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很容易使之随着雨水、地下水的渗透而扩散,污染水体和土壤,影响人类健康。一旦有不法商贩对这类过期药品进行回收,重新流向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我国在过期药品回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而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却没有说明,对实施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也没有规定。目前虽然各地出台了一些关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办法的地方性规定,但只停留在“办法”和“意见”层面,法律层次不高,规定不详。
二、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回收工作,通过在药店、医院、社区等地设置回收点,对过期药品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收集。因缺乏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各回收点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不高,很多都形同虚设,长期处于“零回收”状态,药品回收工作不尽如人意。
三、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我国仅有20%左右的过期药品可以得到正确处理,浪费现象非常严重,其中主要原因是家庭储备用药太多。有的人从未听说过期药品可以回收,有的人不知道药品回收点在哪里,更多人选择将过期药品与生活垃圾同时扔进垃圾桶集中处理。大部分省市存在回收投放点不足的问题,仅有少部分地市设立过期药品分类投放点。公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
四、回收处理投入不足。家庭过期药品无论是回收还是销毁,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只凭借几家企业和某个地区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收效甚微。政府主导的过期药品回收通常是无偿回收,老百姓得不到任何补偿,相比当初买药时的“巨额消费”,心里会产生一定反差。此外,过期药回收登记程序繁琐、回收点少也使得公众参与过期药回收的热情不高。
为此,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部门应立法补充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相关主体责任,完善回收机制,明确药企责任,通过立法确定药品生产和销售部门的回收责任,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形式提高企业履职的积极性。加大非法倒卖过期药品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建立药品分包装制度,引导药企加快药品包装改革,推出小规格、小剂量的药品,督促药店落实拆零销售服务,避免过期药物的浪费。
二、加大监管力度
药监部门应将家庭过期药品工作纳入考核机制,并动态管理。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纳入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统筹部署。各地可将药品回收与其他垃圾分类结合起来,引导公众投放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
三、加大宣传力度
药监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普及合理使用药品、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减少囤药和过期药。定期检查药品回收工作。各医疗机构、定点回收机构应充分发挥作用,利用专业优势,向民众宣传理性买药,提出合理建议,根据药品效期采购药品,效期远的适量采购,效期近的少量采购。
四、加大投入力度
国家应建立药品回收激励机制,对于合法从事过期药品回收企业及回收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提高其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政策,以发放纪念品、药品“以旧换新”“有奖回收”等方式鼓励居民主动上缴家庭过期药品,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居民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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