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3日16: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强调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创新驱动的本质是人才驱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各地方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出台破除“四唯”倾向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但目前,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还客观存在落实难、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关注学术有余,综合评鉴不足。目前各类科技人才项目评审标准更侧重于候选人过往学术经历及前期成果积累,虽然也将学术规范、科学精神与道德品质列入其中,但对候选人的德行评鉴力度不足,甚至出现不少科研人员失德失范行为。
二是顶层设计有余,精准评价不足。中央和地方都精心设计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方案,但由于人才评价的多元性、潜在性、长期性,评价主客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笼统或单一的评价方法难以对科技人才进行精准合理评价,尤其对“创造力”“创新潜力”等隐性因素更是难以评判。
三是建章立制有余,试点落地不足。各类人才评价规制比较齐全,但落实尚不够到位。原因在于各地各单位在制定科技人才项目评价定性指标时,通常都引用或参考中办国办的“分类评价指导意见”与“三评意见”的主要条款,但由于缺乏落地试点的测量校验,评价指标测量精细度不够,导致实际操作困难、落地实施乏力,隐形变相的“四唯”“五唯”现象依然存在。
为此,建议:
1.协同发力,在“立新标”上再突破。一是评价体系改革应再次聚焦,聚焦于激发科研工作者的个人潜能,聚焦于协同进行重大科研任务攻关,提高科研攻关效能。二是注重德才兼备综合评价,坚持德行评鉴采用正负面清单并举原则,强化负面清单体检,设置正面清单的加分项。加强对入选人才称号科技人才的道德监督力度,从严设置德行清退制度,增强人才称号的道德示范作用。三是科技、教育、人社、组织等部门作为评价主体应组建专班,加强协同。遴选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开展试点改革,下放更多人事自主权,调动基层单位创新活力,扶持第三方非营利性评价机构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人才评价体系改革网络。
2.分类评价,在“精准评”上再突破。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突出原创导向、需求导向、市场导向,把技术创新推广、专利发明创造、成果转化效益、产业发展贡献等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评价指标,建立以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聚焦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短板及“卡脖子技术”攻关等重大任务,进一步细化分类评价标准。如对于基础研究类人才,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评价指标。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包容“十年不鸣”,静待“一鸣惊人”等。
3.数改智转,在“智慧评”上再突破。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应用于人才评价领域,提高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建议国务院牵头设立国家级人才数据中心,收集包括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等国家部委,各级各类政府与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互联网公司等提供的数据,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发掘利用数据价值;完善科技人才多维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综合考虑团队协作、个人贡献、成果价值、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全方位评价,并跟进最新科技成果和研究动向动态评估;探索科研成果价值发现机制,加强不同领域成果的前期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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