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08:45 来源:法治日报
“过去十年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作为十年伟大变革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我深感荣幸与自豪。”
近日,党的二十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美荣在所在党支部,与支部党员分享她的心得体会。
从北京参加党的二十大回来后,陈美荣先后走进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传递到各领域。
支部理论学习结束后,陈美荣马不停蹄切换到办案模式,阅读卷宗,联系诉讼双方,询问双方有无调解意愿,在得到双方肯定的回答后,陈美荣写好行政争议调解委托书,并与大武口区行政争议矛盾化解中心联系。
“有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陈法官的工作能轻松一些吧?”《法治日报》记者问。陈美荣的同事崔相如告诉记者:“工作量一点也不少。”
崔相如举例说,前段时间,大武口区法院委托惠农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化解的4起涉及水源地整治补偿的行政争议案件,这4起案件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陈美荣作为跟案法官邀请惠农区检察院参与化解,围绕争议焦点,实地走访,积极听取当事人意见,把“事理”“法理”讲清。最终,4起案件的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了起诉。
“其间,陈法官没有一移了之、撒手不管,而是强化法院与中心的互动,在案件移送前吃透案情,在案件移送后讲透案情,继续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主动与协调化解员联系沟通。”崔相如说,“虽说在化解中心,调解员是主角,跟案法官是配角,但陈法官这个配角的‘戏份’一点也不少。”
陈美荣告诉记者,在征求案件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过程中,有很多行政相对人对委托调解化解存有疑惑,不同意委托调解化解。同时,因为行政争议化解属于不同于民事纠纷调解的新业务,一些司法行政人员和调解员不可避免地产生畏难情绪。“这使我们深深认识到,行政争议调解化解中心不仅要落实落地,而且还要尽快运行见效,才能打消行政相对人的顾虑,增强司法行政人员和调解员的信心。”
记者了解到,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提出发挥陈美荣“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的品牌效应,使行政争议也能做到案结事了。短短两个月,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移送县(区)协调化解中心,成功化解6起案件。
“五心和十二调解法”是陈美荣多年民事诉讼调解过程中不断实践总结形成的经验,即在工作中要保持“公心”“清心”“诚心”“耐心”和“细心”,坚持“沟通情感、换位思考、冷却择机”法,“对症下药、保全促进、证据展示”法,“附加条件、判前评断、案例参考”法,“担保监督、专家参与、求同存异”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处理好案件。
记者在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内看到,当事人席位相连呈圆形。“行政案件的被告当事人是行政机关,采用这种圆桌审判方式可以降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对抗情绪。”陈美荣说。这种特殊的席位摆放方式正是“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的具体实践。
同时,针对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不高的痼疾,陈美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提供给石嘴山市委依法治市办予以备案考核。如今,该院庭审的行政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
两年前,陈美荣申请过退休没有被批准,单位希望她能再发挥一下余热,做好“传帮带”。她说:“法官编制数额是有限的,要么就退休,要么就坚持好好干。”(本报记者 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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