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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案件的“老黄牛” 为民服务的“孺子牛”

记湖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胡细罗

2022年07月22日09:02    来源:法治日报

从检15年,他始终将办案放在第一位,将办好案当作最大幸福,办案数量稳居单位前列;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他先后办理全省第一件行政抗诉案件、第一件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第一件抗诉获改判的行政案件;近两年,他办理的抗诉案件占全省总数的一半;他主讲的多门课程被列入最高检行政检察业务培训课程,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培训教育精品课程。他,就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胡细罗。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从外地连续办案多日刚刚回来的胡细罗,了解这个办理案件的“老黄牛”、为民服务的“孺子牛”、推动事业的“拓荒牛”的精彩故事。

“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仅要干一行爱一行,更要干一行精一行。监督者并非高人一等,如要别人接受你提出的监督意见,唯有技高一筹。”胡细罗告诉记者,自己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6年冬天,胡细罗接手了一个棘手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申请人是某县政府,因输了官司面临近千万元国有资产的损失。而被申请人为当地知名企业家,为给政府制造压力组织数百人准备打横幅示威,案件必须办好。

胡细罗准备了几箱矿泉水和方便面,便一头扎进办公室,一“住”就是半个月。为核查细节,胡细罗冒着严寒查看现场,温度低到连办案车辆都趴了窝,他却因为搞清了案件关键事实而兴高采烈,全然不顾被冻得鼻涕直流。为弄懂规划领域专业问题,他白天向知名专家登门求教,晚上回来查阅资料“啃”大部头专业书籍。

通过仔细审查案卷,认真查看现场,广泛搜集证据,胡细罗锁定了原审判决存在的错误并据此提出抗诉,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原审予以改判,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库收录。

由于办理的案件质量高,近两年来,胡细罗所办案件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胡细罗先后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5次,被评为湖南省检察院“身边最美检察蓝”、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优秀办案能手”,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

“我办案的结果不一定各方当事人都能满意,但我的办案态度一定要让他们都满意。”胡细罗告诉记者,这是自己多年来始终坚持的座右铭。

每次接待当事人,胡细罗总是先送上一声问候、端上一杯热茶;倾听当事人倾诉,他总是不厌其烦、耐心细致;遇到当事人无端指责,他总是笑脸相迎,再三解释;到了饭点,他经常自掏腰包帮当事人买来饭菜。

那是一个冬日的早晨,一位行色匆匆、双眼布满血丝的老人走进了胡细罗的办公室,老人是为了自己的一个案件而来。胡细罗赶紧给老人倒了一杯热茶、让了座,当听说老人是坐了一个通宵的绿皮火车从怀化赶到长沙时,胡细罗赶紧把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写在一张纸条上递给老人,告诉老人有事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固定电话打不通可以打手机,不需要这么长途奔波。

当听说老人还没吃早餐时,胡细罗刚巧从食堂买了一兜包子准备带回家,于是本能地递给老人。老人哽咽地说:“我打了这么多年官司,从没碰到像你这样贴心的人。这个案子不论什么结果,我都信你。”事后,老人致信表示感谢。

“只会办理个案,不懂综合工作的检察官不是好检察官。”胡细罗认为,真正优秀的检察官,不仅要精于办案,还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

记者了解到,胡细罗在办案之余,还承担了诸多综合指导任务。经他数月磨砺、八易其稿起草的行政案件一审集中管辖法律监督相关规范性文件,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通过后成为全国领先的制度;他熬夜加班撰写的业务指导性文件成为全省行政检察干警案头必备的资料;他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最高检肯定。(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责编:王子锋、王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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