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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测评指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人民网记者 郝萍

2022年02月24日15:1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国家民委修订并公布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测评指标。“指标修改紧紧对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的要求。”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国家民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严庆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

创新发展 顺应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求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是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确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指向、维度、标准。

严庆指出,此次修订指标主要基于三个背景:一是国家建设的历程背景,亦即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共同奋斗,我们进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期。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背景,各民族流动性增强、社会互嵌性增强、生活生产中的依存性增强,我们进入到各民族团结交融的黄金期。三是党和国家的政策背景,随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大会议的召开,进入新时代的政策指向更加明确,我们进入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推进期。

亮点突出 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2018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立行动指南。2022年,国家民委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民办发〔2020〕4号印发)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旗)测评指标》(民委发〔2014〕94号印发)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的指标可以说是对前两次指标修订的‘升级’。”严庆认为,整体来看,新修订指标有三个值得关注的变化。

一是更加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新修订的测评指标中有五个测评项目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除了明确的“共同体意识”语句呈现,更为重要的是各项测评内容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力、注力,切实体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

二是突出对西部地区、东中部地区进行分类考核。与2020年版测评指标的“全国通用”不同,新修订的指标凸显出区域针对性。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指标中的一些不同或针对性,实质上是对同一主题的对应性衔接,例如对口支援中的支援方与受援方的分工与衔接;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分工与衔接等,这样的针对性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期共同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形成合力、合效。

三是突出考核工作实效。首先,实现了测评内容的简化;其次,实现了测评评价的简单,由计分制改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评价法,由“网上申报、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改为“材料审核、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多措并举 落实执行新修订测评指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工程,严庆建议,为了切实把新要求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创建地方和单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其一,进一步发挥示范典型作用。积极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推荐,扎实开展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评选,通过召开现场会、发布会、报告会等方式,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引导效应、示范效应、扩展效应,让先进经验得以推广。

其二,进一步强化定期督导工作。有关部门定期协同多方力量、组织专家,对全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提供咨询,让各地创建对标新的指标、遵循新的指标、落实新的指标。

其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统战、宣传、民宗等部门网站联合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栏目、设立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官方媒体、新媒体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政策、知识、经验等,为创建实践提供知识供给、理论供给、政策供给。

其四,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研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家咨询机制,定期召开学术会议和实务工作会议,让一线创建工作实践能够及时得到理论指导,让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出机理与规律,更好反哺实践。(实习生谢怡中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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