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专题报道>>2021年全国两会各民主党派提案选登>>中国民主建国会
分享

民建中央:关于完善数据治理体系 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提案

2021年03月01日13:22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原标题:民建中央关于完善数据治理体系 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提案

“十四五”时期是数字经济大发展时期,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加快数字化发展”“塑造新的竞争优势”。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是数据驱动,其中公共数据具有数据类型广、质量高的特点,公共数据的属性也使得其具有开放的原动力。

目前公共数据开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公共数据开放上位法缺位,二是数据归集质量较差,三是数据开放利用安全责任及制度需进一步厘清,四是数据开放成本问题尚待解决。

为此,建议:

1.加快全国统一立法,促进数据融合。采取公共数据专门立法模式,考虑到公共数据开放在我国实践时间较短,宜由国务院先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条例,从国家层面界定数据开放内容、范围、程序及具体要求,在全国层面加强统筹规划,促进数据跨区域融合,鼓励社会数据在公共数据平台共享开放,扩展数据清单覆盖面,加强政企数据合作。

2.加快标准研制,提升数据质量。加快研制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加快涉及公共数据安全体系、公共数据源头质量和各环节安全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理顺公共数据采集中的横向关系,实现数据内部协调,发挥规模效应。

3.细化规则,平衡数据开放利用与安全管理的关系。构建法律、管理、技术层面的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体制。加快细化数据分类分级基础上数据开放责任分担制度研究,明确数据安全责任的归口部门、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确保在数据安全法出台后尽快推出相关的可操作性实施细则。出台政策鼓励地方针对有条件开放类数据,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和方式。

4.完善数据开放服务体系,构建适当收费制度。通过构建公共数据商业利用适当收费机制,引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具体托管公共数据,提供初步的数据处理、去标识、加工提炼等数据增值以及数据安全保障等业务服务,打通公共数据产品与数据交易中心流通渠道,打造融数据供需、应用场景供需为一体的安全可信赖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数据有序流动。

(责编:刘尤罕、秦华)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党史学习教育”官微

微信“扫一扫”添加“党史学习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