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专题报道>>2021年全国两会各民主党派提案选登>>中国民主同盟
分享

民盟中央:关于解决“放管服”改革中结构性矛盾的提案

2021年02月27日17: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国务院的部署和推动下,“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在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有效性方面也存在着困境:一是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上级部门下放职责却未配套相应的编制和经费,导致下级部门的行政压力增加,或上级部门放事不放权,造成基层对下放权限的承接能力不足,“放管服”改革进度与相关法规“立改废”进度之间存在不同步的情况;二是放权改革后的监管主体缺位,事中事后监管严重滞后,下放和监管之间的突出矛盾成为深化改革的掣肘。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把“放管服”改革作为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如何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仍然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大课题。

为此,建议:

1.尽快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的协调联动机制。部门间的条块结构与壁垒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的巨大阻碍,需要在更高的层级上建立起改革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总体协调。在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变上下级政府间和同级政府不同部门间分兵把守、各自为政的责任和利益格局,打通顶层设计与部门间协调的制度通道。

2.加紧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的责任体系。应合理划分政府部门职责,落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明确应当监管的内容,在降低审批门槛、提升审批时效的同时,加强各责任主体后续监管、精准监管的能力,建立科学监管、放权不放责的新型监管责任体系。

3.充实社会参与,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放管服”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政府的简政放权,将那些不该政府管的交给市场与社会。一些地方在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进场,承接资质评估、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关的经验,应当进一步扩大监管社会化的改革空间,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以此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既确保政府“真放权”,又保证社会组织能承接好相应的职能,提供专业化服务。

4.推动服务精细化,进一步解决社会主体实际问题和痛点问题。首先要研究从企业全生命周期和民众全生命周期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流程再造,针对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形成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体系;其次要特别关注个人和企业在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特殊问题,切实回应特殊群体的需求;再次要进一步推动“一门一窗一网一次”的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人员素质,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格局,真正做到便民利企。

(责编:刘尤罕、秦华)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党史学习教育”官微

微信“扫一扫”添加“党史学习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