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24日17: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省际毗邻区域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共同开发、产业协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领域。近年来,苏浙皖毗邻区域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但由于基础、制度、政策等因素制约,对照长三角经济的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区域内部经济发展仍有着较大差距。
为此,建议:
一、明确苏浙皖邻界区域一体化的功能定位
主要功能定位应体现在“四个示范”上:一是区域合作与均衡发展示范。强化贸易往来与产业分工协作,推进区际经济合作与区域均衡发展,为长三角区域,尤其为不同经济层级的区间经济融合提供体制、战略、路径等方面的示范。二是创新发展示范。通过加快合作区区域产业融合,促进创新要素与企业人才集聚,实现创新引导,从而成为国内创新发展的示范区。三是新型城镇化示范。大力推进合作区要素自由流动,以人为中心,更快更好地促进邻界地区的城镇化,形成较为合理的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发展,为区域城市化提供示范。四是绿色发展先导。在发展中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创新绿色发展,成为全国绿色发展的样板。
二、加快合作区机制创新
一是创新协调联动发展的组织机制。以建立“合作区”协同机制与共生机制为目标,建设三个层级的“合作区”组织机制,第一层为三省一市的省级协调层面;第二层为三省毗邻的六县市所在的中心城市:无锡、常州、湖州、宣城,再加上三个省级中心城市南京、杭州与合肥;第三层为六县市。第一层级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第二三层级,以及沟通协调“合作区”与国家层级的工作。第二层级主要进行地区间的合作协调,提高中心城市的幅射效应。第三层级是“合作区”建设发展的主体。二是探索制度创新、开放创新与科技创新。在制度创新方面,围绕建立统一市场,在区域发展战略与规划、财政税收、城乡土地制度、土地开发机制、公共产品与服务共建共享机制、生态保护与补偿机制、户籍与人口制度、劳动人事制度、金融监管制度、教育与人才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公共管理机制与提高政府效能方面一致行动,联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开放创新方面,围绕协同共生目标,制定相关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控制参量”,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协同系统“自组织”的形成与推进。在产业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转移政策、引资政策、产业园区政策、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政策等方面,建立起以市场为基础、多方共赢的协调机制。在科技创新方面,围绕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目标,以沿G60沪昆高速公路构建的产城融合科创走廊建设为依托,寻求科技创新的全面合作。在教育科技体制、技术与人才引进与管理机制、产品研发机制、共建产业研究院、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建设、信息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大胆的改革创新,使合作区成为全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示范区。
三、充分发挥区域增长极的作用
在省域层级下,引入杭州、南京与安徽三个都市区层级,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幅射作用,使六县由原来的省域边界、都市区边缘,成为三个都市圈与上海都市圈(白茅岭飞地)共同幅射的核心区域。加快增长极的培育,一体化推进区间基础设施、信息网络等建设与机制,提高无锡、常州、湖州与宣城的城市幅射功能。同时,引入南京、杭州与合肥,加强其对这一区域的幅射与带动效应。
四、促进相互投资与产业融合
在强化区域内快捷交通与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区域内部贸易联系的基础上,加快“飞地”模式创新,共建创新园区等平台,促进区域内相互投资,加大区域产业融合与要素流动,加快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充分发挥浙商优势,引导浙商先行,使合作区成为浙商投资创业的“新蓝海”,使浙商成为苏浙皖毗邻区域一体化的先遣兵、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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