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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谈劳动: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3】

2019年05月01日08: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全社会都要热爱劳动,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认真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包括农民工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

——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党和国家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抓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完善制度,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雪中送炭,纾难解困,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

——2015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光荣传统,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劳动群众,切实把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坚决扫除制约广大劳动群众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成本,支持广大劳动群众积极就业、大胆创业。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帮助广大劳动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我们要倡导勤劳俭朴、努力奋进的社会风气,让所有人的劳动成果得到尊重。要着力解决贫困、失业、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照顾好弱势人群的关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1月17日,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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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佳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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