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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小曹娥镇:“党员公约”亮出言行标尺

余组轩

2016年10月24日13:5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自觉维护公平公正……”日前,浙江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村党务公开栏中张贴的“党员公约”引来了村民的围观和热议。

为推动农村党员自觉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小曹娥镇在全镇各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员公约”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性。

“党员公约”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及各村发展实际制定,由镇党委统一提供模板,由各村党组织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并梳理总结完善后自行制定。

在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党员大会集中讨论后,曹娥村确定了“自觉参与‘五水共治’”等十项公约内容。该村党组织书记金建煊说:“部分党员确实存在党性觉悟不高、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归纳提炼后的‘党员公约’便于记忆,能更好地促进党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勇担当、有作为。公约推行以来,我们村党员参加每月党员组织生活日活动的积极性也高涨了不少。”

“党员公约”以党的纪律为核心,把各项规章制度与各村的实际情况和家风族训相结合,融入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中,有助于约束党员言行、加强群众对党员的监督。为进一步监督公约履行情况,各村党组织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评议。同时,各村成立由老党员、老干部、党小组长组成的村级监督小组,坚决制止党员违反公约的行为。对监督小组制止无效的党员,镇组织办和纪委将组织干部与其谈话,限期整改。对连续3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及限期未能整改的,按照党内处分流程进行处置。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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