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郝鹏、王建军出席。
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是今后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新部署、新任务,逐项分解、具体细化,充分体现我省现阶段实际和今后努力方向。会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实现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而不懈奋斗。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有序推进,呈现出良好健康发展的态势。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把“实施办法”落到实处,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