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省长、省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小鹏主持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为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配套的第三批7项实施细则。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等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从严控制煤矿项目审批、进一步制定出台新的政策、实施煤基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充分发挥“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平台作用、全力做好就业安置工作、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等7个配套实施细则,决定修改完善后尽快下发执行。
会议指出,今天会议通过的第三批和之前会议通过的第一批、第二批共29个实施细则,与主文件《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共同构成了我省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体系,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山西实际,坚决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操作指南,对于务实高效、稳妥有序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搞好解读,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实践不断完善推进措施,如期优质高效完成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