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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友:行使权力要正确处理“三对关系”

2016年04月13日10: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权力行使不可逾越底线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需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必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底线思维,筑牢廉洁防线,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履职用权,不越权力行使的底线。

  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公私分明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一方面,权力是公器,公权只能公用。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用好手中权力,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干工作、促发展上,决不能搞“千里来当官,为了吃和穿”、“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那一套糟粕。不干净的官是贪官,老百姓痛恨;不干事的官是庸官,也为群众所不齿。事业是干出来的,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强化责任担当,做创业者不做太平官,做实干家不做清谈客,以当官干事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另一方面,用权不可任性,更不能以权谋私。当官发财,应当两道。有的人被名利蒙蔽了眼睛,为了权力放弃了人格,为了金钱抛弃党纪国法,为了美色舍弃道德,最终坠入违法犯罪深渊。作为领导干部,就要断掉发财念想,算清廉洁这本账。做人要有大格局,做事要有大智慧,对己、对事要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党员领导干部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光明正大为人、堂堂正正做官。

  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重情重义是为人处世的良好品质,但领导干部必须明白,履职用权如果只看关系不管原则,只管人情不按程序,只论亲疏不管对错,势必会让亲情绑架公权,突破纪律规矩的约束,最终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领导干部必须秉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纪依规用权,按规则程序办事。一是不为人情所困。毛泽东同志曾为自己定下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这对我们是很好的启示。我们要带头纯正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摒弃特权思想。二是不为关系所累。有些干部面对领导的招呼、朋友的托付、部属的请求,特别是当有恩于己的人有求于己时,往往公心让位原则,这是很危险的。关系归关系,原则是原则,关系再亲近也不能突破党纪国法的约束。三是不为利益所惑。当前正处于社会变革调整时期,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只有辨是非、知进取、懂取舍,才能安守本分、严以律己。面对各种诱惑,一定要擦亮双眼,冷静想一想自己的地位和身份,想一想组织的嘱托和人民的信任,想一想父母妻儿的期待和家庭的幸福,千万不能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只有保持一颗平常心,正确对待个人荣辱得失,得意时不骄不躁,失意时不气不馁,才能知足常乐。

  正确处理政与商的关系。企业是市场经济主体,为企业服务是党和政府、党员干部的应尽之责,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支持企业就是支持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了深刻阐述,提出了“亲”和“清”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实践中要做到三点,一要有分寸不能乱方寸。对企业吃拿卡要是乱作为,是寻租逐利;避而不见则是不作为,是懒政怠政。不能因为规矩多、要求严、盯得紧,就自乱方寸、丢了职责,与企业不相往来。二要有交往不能乱交易。为了发展经济、造福百姓,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对接、联系服务企业,是公事、是好事,但决不能超越正常交往的边界,不能公私不分、官商不分,甚至官商勾结、损公肥私。三要有作为不能乱作为。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领导干部应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全心全力服务企业,严格依纪依规按程序办事,而不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尤其在涉及人财物管理、工程建设等问题时务必严守纪律规矩,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才能办、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办,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组织检查、群众监督、历史检验。(山东省东营市委书记申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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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文全、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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