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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代表团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和两高报告 罗志军出席会议

王晓映 耿 联

2016年03月14日15:14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过去一年,“两高”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审判、检察职能,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苏代表团团长罗志军,副团长石泰峰、蒋定之、张卫国、蒋宏坤、史和平出席会议,史和平主持。

蒋宏坤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客观全面地总结去年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周密部署今年工作,我很赞同。新的一年,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坚持公开透明,构建开放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解放思想,立足实际积极开拓创新,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开花。建议深入研究改革试点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加快法官法、检察官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解决制约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问题。

许前飞代表说,两高报告通篇贯彻了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两高报告总结去年工作客观实在,对今年工作安排任务明确,思路清晰,举措有力。对司法人员的保障,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前提;对司法人员的尊重,体现了民族文明的进步。当前,司法人员保障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建议两高专门提请全国人大专门制定司法人员保障法,加大对司法人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以及休息权、健康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

徐安代表说,两高报告积极回应去年人代会的承诺,介绍了依法治国背景下两高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取得的新进步,报告很给力,听后很振奋。非公经济与国有经济在司法保护方面还没有做到完全平等,法治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建议更加重视非公企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筑牢非公经济的清廉防线。从制度上、激励机制上进一步厘清政商关系,坚持有腐必反,坚决查处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但也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防止把改革失误视为违法犯罪。

陈鑫代表认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应进行合理控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严格实行合议制。针对医患纠纷处理,建议执法机关和医院建立更加密切有效的联动,引导患者和家属依法维权。要避免法律被大众舆论绑架,依法审理,追求的是正义和公平,最高的准绳就是法律。王芳代表建议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既要坚持全省“一盘棋”,也要结合实际,最大限度激发改革正能量,避免“一刀切”带来的不利后果,充分考虑案多人少的实际、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李生代表建议从源头抓起,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加大基层法庭、检察室的人力和财力投入,鼓励他们主动帮助基层群众及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源头化解矛盾。

李晴代表建议加强网络治理,依法管网,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相关指导意见,强化对互联网案件的打击,有效规范网络秩序。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时代步伐。苏珍代表建议,加强两院与基层社区的纠纷调解组织及法律志愿者的联动,避免纠纷升级。加强两院与基层社区互动,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倪涛代表说,要以更大的力度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让诚信真正成为整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建立健全执行责任问责机制,以案件裁决得到最终执行为衡量案件审结的标准。余瑞玉代表说,立案登记制在保护诉权的同时,要严格依法制止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防止诉讼资源的浪费。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法官审理各类案件的技能,强化法官法律职业道德修养。制定有效措施,规范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强化法官办案责任,保证改革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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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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