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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企绝非“权宜之计”

洪乐风

2016年03月13日08:5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会场上的一句“土话”,不仅引发了民营企业家“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共鸣,也表达了对广大创业成功人士的鼓励与引导。重申“三个没有变”、剑指“三座大山”、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亲切的话语鲜明回应了各方关切——我们党对“非公经济”的支持没有变也不会变,也绝不是什么“权宜之计”。

  一段时间以来,面对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利益格局的变动,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猜忌的声音: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不是想让国企“吃掉”民企?“铁八条”后,有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见到企业家怕“瓜田李下”,所以“退避三舍”,这是不是一种新的变相歧视?对个别涉案商人的依法处置,是不是表示我们与民营企业家的互相信任有所降低?坦率地说,这些想法有一定的代表性。而总书记的“两个毫不动摇”与“亲”“清”二字,都是对其明确的回应。

  事实胜于雄辩。去年一年取消和下放31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2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85%,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是对民营资本的最优保障,也是对民营企业的最好尊重。“十三五”时期,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让各类资本公平竞争、平等发展,仍是法治中国奋斗的方向。

  为什么说这是长期的大政方针,而非短期的“权宜之计”?归根结底还是要看“生产力标准”。国企、民企的比翼齐飞,共同促进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国企的公益性支撑起航空航天、高铁动车,民企的灵活性带给人们便利的网上购物、丰富的衣食住用行,近年来两者的水乳交融、优势互补,更是激荡出全新的动能与效用。

  所以,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民营企业家同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平等的规则。这方面大可不必猜忌,大可放心搏击商海。企业家们的奋斗书写了中国经济的华章。我们坚信,坚守君子之交的“亲商、安商、富商”,民营企业家的“商道”定会越走越踏实、越走越宽广。


  《 人民日报 》( 2016年03月13日 05 版)
(责编:杨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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