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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魁:弘扬担当有为过硬作风 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环境

韩兵

2016年03月08日10:36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弘扬担当有为过硬作风 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环境

笔者:2015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请您谈谈过去一年黑龙江检察工作给您留下哪些深刻印象?

王宪魁:过去的一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黑龙江改革发展大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化诉讼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黑龙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省检察院党组自觉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形成了风清气正、奋发进取的干事创业氛围。对全省检察工作,省委是满意的,全省人民是充分认可的,在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检察工作报告获得了广泛好评。

笔者:您认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哪些积极作用?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的各类职务犯罪,促进了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改进司法办案工作,切实加强诉讼监督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通过司法办案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笔者:去年,最高检统一组织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您认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宪魁:省委对最高检组织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检察院党组的汇报并作出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十要十不准”的职业守则,通过加大督察和问责力度,完善依法办案制度,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运行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构建阳光检察机制,有效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笔者:黑龙江作为第二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您认为检察系统试点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亮点?

王宪魁:省委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目前,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已经在3个市及所属9个县(市、区)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实施了试点单位入额检察官考试考核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为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奠定了基础。特别是理顺省农垦、森工系统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于去年12月25日签署了移交协议,使黑龙江农垦、森工检察院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笔者: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黑龙江振兴发展,需要一个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您对建立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有哪些要求和期待?

王宪魁:今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黑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增强党性意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向党中央看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底线,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加快法治黑龙江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坚持从严司法,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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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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