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特色特点,顺应群众期待,力促改革攻坚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郝鹏、王建军出席。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青海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试行)》《青海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农牧业经营制度、农牧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牧区社会治理制度等方面改革,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会议强调,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要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法规范严格程序,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试点先行、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治理机制,规范运作程序,营造改革良好条件。
会议指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对于破解教育发展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意义。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教育发展活力为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方式,突出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教育发展水平。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省委领导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一揽子配套方案和改革措施,全省上下深入推进,形成了一批有力度、有分量的改革成果,三大“国字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各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去年初确定的119项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会议强调,今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切实加强领导,体现中央要求,突出青海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把改革的主体框架搭建起来。要着重抓好牵引性强、特色鲜明的重点改革事项,继续抓好生态文明、司法体制、综合医改三大“国字号”改革。要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向构建发展新体制聚焦,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举措往前排,使各项改革更有指向性、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真正解决问题,不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要进一步调动州县两级积极性,推动实践创新,总结先进经验,注重典型引领,力促市(州)县改革取得新进展。改革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抓好部门和地方两个责任主体,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省委改革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