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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严格考核落实“两个责任”

曹辉

2016年02月12日09:23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湘潭严格考核落实“两个责任”

2月4日,湘潭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违纪案例。不久前,市信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湘乡市检察院等单位也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紧紧牵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执行严格的问责制。不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就要“挨板子”。全市查处“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53个,问责领导干部78人,党纪政纪处分12人,通报批评或责令书面检讨59人,问责“一把手”28名。

为唤醒责任意识,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委的工作”这一认识上的误区,湘潭市打出系列“组合拳”,拧紧思想“总开关”,全市上下形成共识。市委书记陈三新在多个场合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宣讲“两个责任”。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和其他市委常委也率先垂范,纷纷与分管范围内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落实责任。

湘潭市还念好制度“紧箍咒”,用好考核“指挥棒”。2015年7月,《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正式晒出来,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12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当“考官”,分别率队深入全市各单位,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通报。全市98家单位110位县处级党政正职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在各自单位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真正实现全覆盖。(记者 曹辉 通讯员 易新姣 潘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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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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