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青海省县乡人大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从夯实治青理政根基、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主持会议。
骆惠宁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县域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中央印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基层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办公厅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张德江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这些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要深入学习贯彻,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要求,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青海各项事业发展打牢基础、提供保障。
骆惠宁强调,《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直面问题,致力于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原则、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各地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县乡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把好代表“入口关”,严肃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提高县乡人大会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正确行使决定权,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提高基层代表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骆惠宁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规定与要求,强化保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县乡人大充分履职、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法检两院要把接受人大监督变成一种工作常态。各级人大要注重自身建设,规范县乡人大机构建设,统筹解决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积极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作用,深入抓好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树立“一线”意识,以为民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人大工作。
郝鹏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要吃透会议精神,深化对加强新时期县乡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领会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具体任务,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尽快组织传达,专题学习研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人大党组要抓好对省委《实施意见》贯彻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乡党委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方案。县乡人大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县乡人民政府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具体要求,合力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海东市委、海西州委、海南州人大、大通县人大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省政府有关副省长,省政协有关副主席,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省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记者/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