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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走向) 探寻正当性  评价价值性

中国刑法哲学发展面临新机遇

赵秉志

2015年12月13日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制图:蔡华伟

  刑法哲学是刑法学的重要分支,是以刑法存在的根据、正当性、合目的性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分支。刑法哲学最初是从西方启蒙运动中孕育而来的,人类为什么需要刑法、什么是正当的刑法、特定组织乃至整个人类社会怎样实现刑法的正当性等是刑法哲学的本原性议题。当今中国,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推进,刑事立法越来越完善,刑事司法也更加文明进步。新时期面对社会矛盾复杂、价值观念多样的现实,刑法的发展与运用需要进行哲学上的思辨,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总体水平和高度,并制约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进步。

  确定研究核心

  自清末变法修律运动以来,中国传统刑法逐渐向现代转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刑法受到西方刑法理念和制度影响,对传统刑法进行变革以及树立现代新刑法需要在哲学上找到正当性,刑法哲学开始在中国古老的律学传统中萌生。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刑事立法和刑法学科发展,刑法哲学也日益发展。上世纪90年代是现代中国刑法哲学勃兴的起点,加速发展的立法进程和繁荣的法学研究奠定了刑法哲学发展的基础。刑法哲学在这一时期取得长足进步,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学术共同体,创立了学科共同话语体系,初步厘清了知识研究的界域,探寻了多元研究方法,集中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中国刑法哲学以关注刑法学基础理论、体系构建为出发点,不断延展,逐步将对刑法价值的探寻确定为研究的核心内容。

  当前,中国刑法哲学研究侧重于探讨刑法的“根源世界”和“意义世界”两个方面。前者解决的是国家刑法权力的正当性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探寻及回答,可以解释现代社会中,刑法在应对各种新型社会危机与潜在风险时其调控范围(犯罪化)与调整力度(刑罚化)的正当性,解释国家基于其稳定与发展需要而限制国民权利的正当性问题;而后者解决的是刑法价值性问题,即刑法之于特定社会的意义及其实现问题。

  刑法哲学的勃兴是中国刑法学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一方面,刑法哲学关注刑法的根源性、本原性问题,推进了中国刑法学知识谱系的完善与深化。另一方面,刑法哲学的研究促进了刑法学新型学术与知识体系的形成,推动解决中国刑法改革中方向选择与价值平衡问题。

  回应现实问题

  起初,中国刑法哲学的研究对象过分西方化,表现为单纯对刑法文化史进行探究分析,导致刑法哲学研究比较空洞,人为阻隔了刑法哲学与刑法法理学的联系。随着刑法哲学研究的深入,特别是法哲学领域一系列积极成果在刑法哲学领域的传播与运用,刑法哲学的研究方向得到合理调整,基础性、现实性问题受到关注与重视,确保了刑法哲学研究的科学性。

  刑法哲学研究面向中国现实,是中国刑法哲学走向成熟的标志。法哲学作为一种帮助人们确立立法世界观和法律运行方法论的学问,应当以对法现实与法现象进行深层、全面、客观的解释和分析为基本路径。因而,脱离国情的全盘西化与固守传统的抱残守缺这两种研究取向均需予以否定。刑法哲学研究的现实性,促使刑法学者更加关注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与生活环境中所形成的刑法价值观念及法律理想,充分尊重时代条件下刑法观念发展的现实过程,对刑法正当性的评价不再简单地以其他文化对刑法的认识为依据。

  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种主要的调控机制,在不同国家发挥作用。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种调控手段,具有地域性,同时也具有共通性。但是,基于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客观性,不同民族的法律信仰与法律理想必然呈现多元化态势。因此,刑法学者对刑法哲学进行研究,在通过价值比较与价值探究后,应充分考虑刑法制度建构的民族基础与现实环境,反对不加分析地简单移植他国的刑法观念与价值。

  刑法哲学对于形成现代文明刑法观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对于如何看待废止死刑是刑法学界关注和争议较多的问题,具有深厚的刑法哲学基础。现代死刑观念促进了中国传统死刑观的变革,而坚持刑法哲学立足中国现实,为确立分阶段逐步废止死刑的策略与路径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再比如,“非犯罪化”作为西方现代刑法发展的基本趋势,西方刑法哲学为之提供了很多理论论证。我国刑法哲学研究紧密结合中国现实,论证了区别化的犯罪政策的正当性,为当下中国刑事立法的“适度犯罪化”提供了理论支撑。这些研究对中国刑法改革起到积极引导作用,确保了中国刑事立法正确的发展方向。

  构建理论依据

  思辨性是法哲学的特点。这种思辨性是以实然的社会现实与具体的法律需求为基础而进行的一种应然性判断,因而审视、反思现实法是刑法哲学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刑法哲学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应在继续关注学科基本范畴与体系建构等基础领域的同时,坚持观照中国现实立法问题,为刑法改革提供充分理论依据。

  研究刑事立法的发展现实。刑法哲学研究的首要问题是探寻刑法的价值,追问正当刑法的应然状态,而其前提就是对本国刑事立法发展的现实进行反思。如何反思立法现实,是刑法哲学的重要研究内容。显然,揭示中国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标准,应当成为中国刑法哲学学者乃至全体刑法学人的重大使命。为此,需要首先观照中国法律制度的现实、历史和前景,同时兼顾世界法律发展的潮流和趋势,进而形成我国刑法正当性评价的理论基础。

  建构科学的刑事立法根据。现代社会,刑法哲学的使命不仅在于论证刑法存在的必要性,更在于充分论证刑事立法改革的正当性。刑事立法的正当性,源于道德哲学对法律的合法性追问。对此,法实证主义与法价值主义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前者重视法律效力来源的合法性,主张刑法规范意义上的合法性就是其合法性的全部内容;后者反对将法律权威性等同于其合法性的做法,倡导法的存在必须具有道德的合法性与合目的性。这就为刑法哲学介入刑事立法根据之分析提出了要求。由此看来,在刑事立法之前,有必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立法原则,对所立的刑法进行充分的刑法哲学研究,以确保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与正确性。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 人民日报 》( 2015年12月13日 08 版)

(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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