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军
在上海长宁区,干部选任也有个“负面清单”——立足基本环节,通过“反向思考”,针对干部选任的基本环节,长宁区委组织部着眼可能出现的问题,梳理形成了一份涉及26项内容的“负面清单”,并在每个环节设置了启动下一步骤的“先决条件”。(11月10日人民网)
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选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有着一系列的规范。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了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和遵循。一年多来,上海积极贯彻落实《条例》,重制度建设、严程序执行,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力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为科学有效。特别是“负面清单”的梳理与执行,告诉大家哪些地方是红线,确立了干部选任的底线思维,较好地净化了干部选任风气。此举值得推广。
凡事从坏处准备,才能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干部为官从政,固然需要有远大的理想高线,但更要清楚和明白不可触碰、不得逾越的制度底线、纪律红线。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如何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能仅仅是高大上的正面评价,还必须有实事求是的负面评价,要用一项项的“负面清单”去衡量、比对,一方面让干部心中有戒尺、明底线,知止存畏,引起警觉;另一方面可以构建干部选任风险防控体系,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些地方之所以会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等不正之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执行不力,或者说对干部的考察使用不透明、不科学,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甚至“一人说了算”的官僚作风。要规避这种现象发生,首要的就是要在科学制定有关规范的基础上,严格工作规程、严肃程序执行。“负面清单”也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发挥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近距离考察接触干部,多渠道了解、综合性把握,全面掌握干部的活情况和新变化。要把识人察人的功夫花在平时、基础打在日常。通过定向测评、抽样调查、深度访谈、自我评价等方法,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运行情况、工作实绩、整体结构、优化方向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履职成效、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做全面分析研究、持续跟踪了解,及时提出调整配备建议,杜绝凭印象用人、靠关系选人等现象,让“负面清单”发挥“正效应”。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负面清单”的梳理与实行,拉起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修身用权的“警戒线”,提醒和告诫其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不越权、不逾矩。当然,“负面清单”,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行在文中、喊在口中的空摆设,而是要入心进脑践行的,要强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遵守执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水平,不断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学习宣传要广泛深入、入心入脑,进一步唤醒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贯彻落实要责任明确、从严从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人人平等;遵守执行要坚定自觉、落细落小,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时刻对标党性修养高标准,慎勿触碰底线;监督检查要主动经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动辄则咎,严肃查处,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上海选任干部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作为干部选任工作的一种制度创新、机制革新,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推广,从而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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