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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司法案件都有公平正义

2015年10月20日08:37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让每个司法案件都有公平正义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局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引下,司法体制改革加速前行、亮点频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

  司法公开: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十二五”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全媒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阳光司法让正义的实现“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2013年7月,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网晒”裁判文书的大幕由此拉开。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公布,新规将裁判文书上网由“可以”改为“应当”,将“上网要审批”改为“不上网要审批”。

  同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建成,向当事人和公众公开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各类信息。最高人民法院还建立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执行信息超过3100万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超过2731万人次。

  2014年11月13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北京、浙江、重庆等27个省(区、市)地方法院的立案、分案、庭审等审判流程信息以及案件流程进展,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法院机构信息、审判人员信息、司法公开指南信息和诉讼指南信息等。

  检务公开方面,检察机关开通运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四大平台,有效保障了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

  司法为民:有效化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

  上法院打过官司的人,大多会发出“立案难”的感慨。为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2015年5月1日,立案审查制废除,立案登记制正式推行。

  截至7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78万余件,同比增长27.8%,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立案难”归于历史,“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成为常态。

  “十二五”以来,我国法律援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全部解决。2014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万余件,近5年平均增长14.3%,众多困难群众受惠于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诉讼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今年1月28日,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正式揭牌成立。不久后,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也宣告成立。巡回法庭的成立,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方便了群众就近提出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被称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

  “十二五”期间,我国司法机关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特别是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性侵未成年人、公共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为群众所深恶痛绝的犯罪,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了人民合法权益。

  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部门存在的行政干预司法、司法权行政化等现象一直广受诟病。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司法体制改革朝着公平正义的目标加速推进。

  2014年上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文件,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确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对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今年年初,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划。

  成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一项项改革措施在北京、上海、广东、吉林等试点省市相继推开。

  今年2月27日,中央深改组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

  冤假错案也是影响司法公正的痼疾。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个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相应的细化文件。

  浙江张氏叔侄案、河南李怀亮案、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我国司法机关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纠正了一批冤案、疑案,2013年、2014年共依法宣告1603名被告人无罪。特别是在去年年末,呼格吉勒图沉冤昭雪,更加坚定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念。(记者 靳昊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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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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