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 远
近日,各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防“四风”发出通知,要求强化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监督,预防“节日腐败”。
廉不廉,看过节。资料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到法律惩处的贪官,在节日期间收受贿赂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31%,而大部分贪官认为在节日里收礼不是受贿。在“礼尚往来”、“礼多人不怪”的节日喜庆氛围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祝贺节日之名行贿赂之实,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干部则放松警惕,接受不正当的礼物、礼金。在近年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不乏在节日期间大肆“笑纳”甚至“张嘴”、“伸手”的丑恶面孔,这些人迟早倒在来路不明的“糖衣炮弹”上。
毋庸置疑,一些干部易生“节日腐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似是而非之中模糊了正常交往与违纪违法的界限,越过了纪律的高压线和法律的红线。这种拿脉脉人情遮蔽遮掩的腐败,往往使公职人员在不知不觉中滑向了犯罪的深渊。种种教训,尤其要引起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高度警惕,在享受节日欢乐之时,尤要提醒自己廉洁自律。要加强自身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率先垂范,扎紧反腐拒变的“篱笆”,拒绝任何形式、任何性质的腐蚀。
送礼非要挑着日子送,只不过是为了行贿更方便、受贿更容易。但不管怎么便捷和看起来理由充分,违法乱纪的核心事实是一目了然的。人情往来必须有节有度,对于那种借人情之名肆意而为的“节日腐败”,有关部门应睁大眼睛,予以认真防范和坚决果断查处,让“九不准”、“十不要”之类的禁令落在实处。“节日腐败”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因此,对于节日腐败,我们必须动真格,彰显制度刚性,塑造廉洁氛围。除了前期预防,还得有事中监督和后期惩处。只有预防、监督、惩戒三者并重,才能真正刹住那些变味的“人情往来”和“节日腐败”之风。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党员干部从人情往来、奢靡浪费的困扰中跳脱出来,回归亲情团圆、安乐祥和的节日内涵,是党心民意之所向。廉洁过节,对广大公职人员能否抵挡得住诱惑是一次考验,也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一种检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从“禁令”的预防针中获得免疫力,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守住规矩底线,严防“四风”反弹,让好风气不断巩固和拓展,让节日返璞归真、温馨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