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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牢管党治党的“牛鼻子”

——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扫描

2015年08月06日09: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牵牢管党治党的“牛鼻子”

58岁的许建国或许没有想到,自己在湖北省地税局干了7年一把手,业务成绩也不错,却会因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丢了“帽子”,并成为湖北省首个因此被免职的正厅级干部。

许建国的被免,正是湖北省委狠抓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湖北省各级党委紧紧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管党治党上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不断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营造健康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少数”既挂帅又出征,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全县去年清理出‘吃空饷’216人,财政一年就要白白支出648万元。请问各单位一把手,你难道不知道吗?你管了吗?你主动报告了吗?”

“有少数乡镇长外出不请假不报告,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我到巴东三年半了,清楚地记得有名乡镇长仅仅给我报告过一次,你这几年真的只出去过一次吗?”

……

上述带有“辣味”的批评,出自一位县委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的讲话。这位书记,正是不久前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

“这个报告是我自己写的。拿到县委常委会上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在县纪委全会上把这些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主动亮丑。目的就是想让全县党员干部警醒起来,真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陈行甲说,“作为巴东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必须既挂帅又出征。”

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能否抓实抓牢,关键在书记这个一把手。党委(党组)书记如果旗帜鲜明、踏石留印,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就能抓得实、抓得牢。

在7月7日召开的湖北省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省委书记李鸿忠对部分落实主体责任好的地方党委负责人予以肯定,并要求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抓真管真担当,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省委先后召开常委会10多次,专题学习中央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省委狠抓“关键少数”,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召开市州党委(党组)书记的会议就有9次。

尤其是中央对山西省委领导班子作出调整后,李鸿忠先后两次主持视频夜谈会议,与市、县党委和纪委书记交心谈心,要求领导干部借晋鉴楚、止于未及。

省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5个方面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个方面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5个方面的领导责任。

今年3月至4月,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分别深入各自分管单位、部门和有关地区,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管党治党的尺子

近日,湖北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斌与原院长陈杰锋因不团结问题而被双双免职。

“闹不团结的问题,其实就是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党的纪律,理应受到处理。”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李松峰表示。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

湖北省委始终把严明纪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分析研判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今年3至4月,湖北省纪委协助省委,在全国率先开展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1700多名省管干部和389.9万名党员干部受教育;

上半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6个,处理3132人,党纪政纪处分1918人;

1月份以来,省委已完成对50个县(市、区)的巡视,巡视组移交省纪委问题线索69条,移交被巡视地方问题线索4800多条。

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地方各级党组织也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的纪律真正严起来、立起来。

荆门市委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函询、诫勉等方式,早警示、早教育、早打“预防针”。去年以来,全市共约谈、函询党员干部162人次,警示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1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

十堰市委把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放在纪律审查的首要位置。如,针对市人社局局长孙某清理办公用房“搬进搬出”的行为,市委第一时间给予其免职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房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问题,市委迅速对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7名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作出严肃处理。

红安县机关事务办副主任吴某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后去开会,被酒精测试仪测出,大会第一项议程便是宣布其停职——这是该县县委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一个生动范例。今年以来,红安县委成立7个巡查专班,开展全覆盖巡查暗访,对“四风”问题动辄则咎。截至目前,共组织巡查223次,通报批评89个单位,党纪政纪处分26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4人。

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把“板子”真正打下来

“震撼!”

走出省委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的现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尤习贵用两个字概括了他的第一感受。

当天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会议通报了7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其中就包括许建国在内的4名厅级干部。

“看到身边人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而被处理,确实感到震撼和警醒。这对我们其他的党委、党组书记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尤习贵告诉记者。

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肖黎春表示:“被处理的干部我们也有接触。不能说他们完全没有抓‘两个责任’,大会也开过,文件也发过,但没有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这对于我们是个教训。”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表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果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很多,而且得不到有效及时整治,就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这是抓主体责任兑现的有力举措。”

问责的“板子”真正打下来,责任才能扛起来。

湖北省委制定了《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对“一票否决”的情形进行明确。调研起草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一案双查”。

2015年以来,省委和省纪委3次公开通报19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对16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1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公开通报。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61人。

记者注意到,在7月1日党的生日这一天,湖北日报刊发了社论——《从严治党要敢于得罪“少数人”》,发出了省委、省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敢于严抓严管,不怕得罪“少数人”的政治宣言。

“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空前力度转化为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李鸿忠说。(记者 何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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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翼、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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